广西一煤矿突击提拔7矿长助理下井 称与规定不冲突(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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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煤矿突击提拔7矿长助理下井 称与规定不冲突(2)

2010年09月22日 06:16 来源:中央电视台-新闻1+1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主持人:

  您看这些事情是谁发现的呢?就像在短片里面反复说的,是由一名记者发现的,是他发现这个矿山的领导没有下井,但是谁应当最先发现这件事,应当是矿工发现,矿工一旦发现没有矿山领导下井他就有权说“不”,因为我们这个通知已经赋予了他这个权利。《人民日报》今天有一个评论,这个评论的题目特别有意思,它说假如矿工有权说“不”,假如这两个字就使我们想矿工到底有没有权说不呢?

  王锡锌:

  我觉得《人民日报》今天这个评论的标题非常耐人寻味。

  第一,它用的这个假如正如你刚才提到的,如果我们看安监总局发的规定里面,它在第十二条中的确明确赋予了矿工说“不”的权利,如果没有领导班子成员带班下井,我可以拒绝下井工作,而且煤矿还不能够因此来降低我的工资、待遇,也不能解除合同,好像写得比较清楚了。既然已经在条文上写得那么清楚了,好像是有了,那为什么这个标题用的又是假如呢?耐人寻味之处这是第一,第一我认为这样说“不”的权利到底能不能说出来,或者说出来了以后煤矿的领导会不会听。

  主持人:

  那好,我们就来说这个问题,对这样的一件事儿是所谓的矿长助理,根本就不是矿长下的井,为什么当地的矿工没有直接把这件事情说出来?

  王锡锌:

  其实我相信毫无疑问大家是知道的,这种为了落实这样一个通知、落实这种规定,临时来提拔一些人做矿山助理,然后把他们当作领导下井,工人是最清楚的。

  主持人:

  是。

  王锡锌:

  按照这个规定或者说按照矿工切身的利益,以及安全生产对他们的重要性来说,他们也完全有这样的积极性去举报,去把它说出来。但之所以没有说出来,我考虑:第一,如果你去举报了,后续担心会不会有一种很好的处理,因为我们看到很多时候有各种各样的反映举报,但向谁举报,举报以后在程序上如何处理,如果不落实反映举报信息出去以后,自己可能会有些担心;第二,可能涉及到我们通常说的没有组织、没有集体的情况下,假如一个个人他说“不”,我拒绝下井,或者我去举报,而其他的工人因为没有一种集体的行动,在这种时候他采取仍然是下井,这时候采取真正按照规定来说“不”的这些人,可能真的会有很大的担忧。

  主持人:

  您说的这个就等于,假如咱俩都是矿工,我说不了,我说因为领导没下井,所以我不选择下井,但是你下了,所以说我们两个的利益在这个时候并不完全相同?

  王锡锌:

  不完全相同,因为的确每一个矿工他有一些不同的考虑,也有一些不同的期待,所以一旦工人相互之间没底,不清楚对方,这时候冒然地说“不”,或者冒然地去举报,他不得不去面对一些他自己很害怕的因素。

  主持人:

  所以换句话说,虽然说通知赋予了他们这个权利,但是谁真的让他们心里面有这个底,我可以行使这个权利?

  王锡锌:

  没错,这也就是我们从这个标题里读的,本来规定写得很清楚,你就有说“不”的权利,但实际上很多时候我们还只能说假如工人有这个说“不”的权利,实际上在这里问题很清楚,对我们来说通知将来要真正落地,硬规定不要碰到软执行,我觉得最核心的就是如何让工人写在这上面说“不”的权利能够真正地硬起来,能够落实。

  主持人:

  国务院明文通知要求矿山的领导必须下井,这个规定应当非常清晰了,但为什么在一些地方能够被一些人钻了空子呢?我们的节目稍后会继续讨论。

  (播放短片)

  字幕提示:

  2005年时任安监总局局长的李毅中接受白岩松专访

  李毅中:

  我们过去叫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我们石油系统也好,我们其它工业部门也好,工人身上有多少汗,我们干部身上有多少汗,工人身上有多少油,我们干部身上有多少油。

  解说:

  今天,环境变了,人心似乎也变了,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成了井下普通工人想也不敢的事。看看五年前国务院的规定,矿企领导原则上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四次,但遗憾的是仅仅这四次的要求却仍然无法得到很好的贯彻。

  今天7月17号到18号,河南、陕西、湖南、甘肃、辽宁五省接连发生五起煤矿事故,我们基本上都没有看到有矿领导在现场带班。

  黄毅(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

  真正落实这项制度的不太多,所以发生了很多起矿难,但实际上真正在现场带班的(领导)并没有,说明这项制度没有很好的落实。

  解说:

  两个月前的7月7号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再次发布铁腕规章,要求煤矿和非矿山矿领导必须带班,必须要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这应该是国家为整顿矿山安全生产而出台的一项重要举措。

  黄毅:

  领导与职工在一起,你的思想感情就会发生变化,你就会设身处地为这些职工来着想。

  解说:

  25天之后,8月25号,国家安监总局就矿长下井的执行细则公开征求意见。9月9号,他们正式对外公布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并且进一步明确了下井领导的身份和职责。

  彭建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

  关于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人员范围扩大到了副总工程师,主要考虑一是多数煤矿领导班子职数适应不了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且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的要求;二是煤矿副总工程师熟悉全矿井的生产系统,具备带班下井的知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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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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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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