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重新规定 允许设置书报亭但不得超范围经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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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重新规定 允许设置书报亭但不得超范围经营

2010年11月01日 07:32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针对近日沸沸扬扬的南京书报亭拆除一事,南京市有关部门30日表示,该市对书报亭整治将出台五条政策。

  南京市有关部门称,为全面提升南京市容景观和城市品质,结合干道环境整治和背街小巷出新,对全市书报亭进行整治出新。针对近来媒体反映的书报亭整治有关问题,将对占道经营的书报亭予以移位,而不是拆除,在总量不减少前提下,空间布局作调整;在符合规划、不影响通行和公共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允许街巷设置书报亭;同时,书报亭不得超范围经营水果、香烟、饮料等;政府部门将为书报入室经营创造便利条件,并积极鼓励各种超市、零售商店进行书报经营。

  据了解,对不愿经营的,予以赎买收回,如亭主生活有困难的,政府部门将加大社会保障力度。不少市民认为,这是南京市政府领导体察民情、顺应民意,落实民本思想的举措。而有网友认为,“报刊亭保留一小步,政府问需于民一大步。”(记者王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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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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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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