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牟县郑庵镇贾庄村76岁的菜农张全会,11月9日被一个从执法车上下来的男子连连扇脸。张会全被打已是郑州市近一个月内发生的第四起城管人员粗暴执法事件。记者注意到,一个名为城管“临时工”的群体正若隐若现:针对李付俊被扔荒郊、强制拆房一事,郑州市淮河路办事处执法中队负责人表示,当晚执法的4名工作人员是办事处市政科的临时工,已被辞退,并随时接受调查。(11月13日新华网)
一些地方的行政执法部门所以喜欢聘用“临时工”当城管,除了节省资金以及“临时工”听话之外,显然还有其他一些更为主要的原因。
比如,“临时工”相比“正式工”更好处理,包括予以辞退。“正式工”野蛮执法虽然可以处理,但是由于有编制,所以一般情况之下难以辞退,这样也就不利于在发生具有较大影响的粗暴执法事件之后尽快平息事态。更为主要的是,发生野蛮执法事件之后将责任推到“临时工”“素质低、法律观念淡薄”上,有利于帮“正式工”尤其是执法部门负责人摆脱责任,达到舍车保帅的作用。
但是,在“临时工”上岗之前不进行培训,在其日常参与执法行为过程中不进行有效管理与教育,一旦发生粗暴执法事件便借口执法人员系“临时工”而推卸自身责任,显然是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负责人缺乏必要的服务意识与责任意识的体现。正因如此,在发生“临时工”粗暴执法事件之后,对事件的处理不能仅仅停留在辞退“临时工”的程度上,有关方面还应严肃追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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