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启动2003年以来第五次户籍政策调整,城乡居民户籍可自由迁徙,并将享有平等的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昨日(16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委统筹委副主任秦代红对外公布了最新出台的《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这是2003年以来成都市第五次户籍政策调整,也是最系统、最深入、最全面的一次调整。秦代红表示,这项改革的全面完成还需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市级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
依据《意见》,成都市将在2012年建立身份证为标识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城乡居民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户口随人的居住地变动而变动,农民可以带着承包地、宅基地等财产进城落户,享受平等的住房、教育、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城镇居民也可到乡下落户,租一块地开心种菜。
成都刚刚出台的户籍改革措施广受欢迎。16日下午,记者在成都市农民工众多的锦江人力资源市场采访时,来自成都市金堂县农村的42岁农民工李永贵说:“我做了几十年的农村人,城乡户籍统一后,农村人真正和城里人没啥子区别了!”
改革:三大亮点
这次户籍改革就是要彻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彻底消除隐藏在户籍背后的身份差异和基本权利不平等。其中,三大改革创新的亮点创下国内第一。这包括:
-破除了长期以来束缚城乡居民自由迁徙的制度障碍,全面建立了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的体制机制;
-农民进城不以牺牲承包地、宅基地等财产权为代价,充分保障了农民的基本权益;
-破除了长期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权利不平等,实现统一户籍背景下享有平等的教育、住房、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迁徙:城乡自由
-《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出台。根据该意见,2012年成都将实现全域成都统一户籍,在统一户籍背景下,城乡居民将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这项改革将涉及到500多万农民。
-今后在成都,不仅农村居民可以迁徙到城镇居住,城镇居民也可以选择到农村定居,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自由迁徙不再受任何限制,而“农民”这个称谓也不再是身份的象征,而仅仅是一种职业。
新政点击
户口登记
户口随居住地变动而变动
《意见》明确,城乡居民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户口随居住地变动而变动。到2012年底前,成都将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标识,集居住、婚育、就业、纳税、信用、社会保险等信息于一体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
这意味着,今后在成都,不仅农村居民可以迁徙到城镇居住,城镇居民也可以选择到农村定居,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自由迁徙不再受任何限制,而“农民”这个称谓也不再是身份的象征,而仅仅是一种职业。
住房保障
将农民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依据意见,成都将建立分区域统一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第一次将住房保障由单一的城镇延伸到了“城乡”。各区(市)县对城乡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要统一纳入城乡住房保障体系,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租房、建房补贴等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根据意见确定的时间表,2011年底前将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2012年底前住房保障体系覆盖农村,实现城乡居民人人都能居有定所的目标。
就业援助
农村居民将享受就业援助
今后,成都将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到2011年底前,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和就业援助扶持制度。这意味着长期以来重城镇居民失业登记和救助,轻农村居民失业登记和救助的现状将得到根本的改变,农村居民能及时得到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的政策保障。
公平就学
中职学生无差别享受资助
今后,成都将统一标准,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本市所有户籍学生实施助学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公平就学。成都还将逐步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另外,成都还将分区域统一城乡“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和低保标准、城乡居民在户籍地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和民主管理权利、建立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2015年底前,全市实现同一区(市)县统一城乡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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