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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升级 促反腐制度更严密

2010年11月28日 14:58 来源:新华网-瞭望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瞭望》文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升级”

  中央通过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重要基础性制度,旨在推动多项反腐制度的健全与落实

  近日,高层从完善党内法规的部署上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再度着力。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中国共产党建党数十年来,特别是执政以来首创之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的范畴内,把党委统一负责的笼统规定予以了鲜明的确定。”中央党校资深党建专家叶笃初教授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这样认为。

  权威受访专家分析,中央曾于1998年11月21日发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经过12年的实践,此次对这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基础性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具有着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切实提高执政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方面,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分析说。

  “随着新时期党的建设和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重新修订这一规定是为适应现实的需要。”汪玉凯说,“中央通过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重要基础性制度,旨在推动多项反腐制度的健全与落实。”

  据悉,各地区、各部门、各系统正在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分析查找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

  为更好适应反腐格局新变化

  11月1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在京召开部分专家学者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会上强调,要积极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近年来,中央一直狠抓党风廉政的制度建设。回顾1998年颁布实施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其中就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2008年,在这一规定颁布1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10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存在的问题。

  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反腐败的表述言简意赅,其中最大的亮点和含义最深的表述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

  2010年1月12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特别强调,要切实抓好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这是在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中央在反腐倡廉建设问题上提出的制度建设的新要求。

  接受采访的权威专家分析说,尽管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值得警惕。具体表现为涉及领导干部的大案、窝案频发,有些地方领导班子或主要领导,不仅自己违纪违法,还带坏一方党风政风,毁掉一批干部,败坏了社会风气。

  仅2009年,就有多位高级领导干部相继落马。比如,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辽宁省人大原副主任宋勇、天津市原市委常委皮黔生、福建省委原秘书长陈少勇、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浙江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副主席李堂堂、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等等。

  在上述落马高级领导干部中,既有国务院部委官员、地方行政首长,也有人大、政协、公安、法院系统高级领导干部,甚至还有纪检系统自身的腐败分子。比如中共浙江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

  “高级领导干部频繁落马,既说明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也说明当前反腐形势依然严峻,折射出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鲁照旺接受本刊采访时说,“在反腐方面,中央既有鲜明的态度,也有整肃队伍、纯洁自身肌体的信心和力量。”

  “我国各级领导干部面临日益增大的经济社会发展压力,容易忽视党风廉政建设。”鲁照旺解析道,“此番中央再度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正是意在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加大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力度,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从1998年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至今,我国无论是党风廉政建设还是反腐败斗争,总体格局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的一些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的需要,这是此次重新修订规定的大背景。”汪玉凯认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应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认识。”

  汪玉凯分析,从1998年至今的12年中,反腐格局发生了三方面的变化:

  一是反腐力度不断加强,反腐形势仍然严峻。在过去的12年中,中央反腐倡廉力度不断加大,决心也很大,但值得警惕的是,腐败蔓延势头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暴露出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进步。

  二是反腐败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充。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这直接关系政权的巩固。这意味着,中央已将反腐败提升到与政府、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的高度。反腐败斗争直接关系着政府的公信力。如果腐败势头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也将损害政府公信力。

  三是网络监督异军突起。1998年至今,我国互联网呈现“井喷式”发展。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4.2亿。公众利用网络举报、网络监督已成为反腐常态,这也对反腐斗争提出新的挑战和要求。

  力促反腐制度更加严密

  事实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12年来,各地各部门、各系统也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比如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等等。

  多位受访专家分析,从12年来的实践来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问题。此次对相关规定进行修订,正是在征求各方意见,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此前暴露出的缺陷进行了完善和弥合。

  相关权威专家具体分析说,首先,从适用范围来看,修订前的规定指出,“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本规定。”而在修订后的规定里,不但保留上述内容,还部分扩大了适用范围,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也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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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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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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