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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揭中国首部法治白皮书诞生内幕(图)

2008年03月12日 14:22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发表评论



周成奎副会长接受记者专访

  2008年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这是我国政府发表的第五十六部白皮书,也是迄今为止对外发表的第一部全面介绍我国法治建设状况的白皮书。

  这部白皮书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牵头、中国法学会组织编写,历时一年半完成。在探寻白皮书的编写故事中,本报记者试图展示中国法律界为此做出的种种努力。

  “请缨”的任务

  2008年3月4日下午5时,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张穹,刚结束所在的社科组小组讨论,就被前来采访的记者团团围住。张穹委员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在回答关于我国法律体系建设与完善的记者提问时,张穹委员从手提包里取出一本装订整齐的白色封皮书,一边翻看,一边参考里面的内容,仔细回答问题。

  白色封皮书是《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这本白皮书发布之后,已经成为张穹委员的手头资料之一。《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牵头,由中国法学会组织专门力量编写,历时一年半完成,于今年2月28日对外公布。

  白皮书,通常指国家政府发表的有关政治、国防、财政等重大问题的文件,因封面一般为白色而在“皮书”系列中得名。近日发表的《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共2.92万字,是我国政府对外发表的第五十六部白皮书,也是第一部全面介绍我国法治建设状况的白皮书。

  “编写法治建设白皮书的任务,是法学会‘自投罗网’,请缨而来。”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在接受《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专访时幽默地说,“到2007年,我国已对外发表50余部白皮书,内容涉及民主政治建设、政党制度、人权状况、国防、宗教问题、人口问题、能源、环境问题、知识产权问题、食品安全以及西藏问题等等,但法治建设方面还没有一部白皮书。中国法学会在2005年之前曾向国务院相关部门提出过要编写一部法治建设方面的白皮书,遗憾的是,当时觉得操作难度很大,这个工作始终没有落实下来。”

  2005年年底,中国法学会在讨论新一年的工作计划时,编写法治建设白皮书再次被提上议程。周成奎副会长说:“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很大,但国外对此不够了解,甚至有误解。而从国内看,我国法治建设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也迫切需要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总结。因此我们感到,应当发表法治建设的白皮书,而且这个事情法学会应当自告奋勇来做。在讨论2006年任务时,我们下决心将这个任务承担起来。”

  2006年4月,周成奎副会长向国新办提出了编写法治建设白皮书的想法。“我们想请国务院新闻办来牵头,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参与,具体工作由中国法学会组织实施。想法提出来后,国新办蔡武主任当即表示支持。我们很快拟了报告,由国新办修改后向中央呈报。2006年7月底,报告就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批示中对突出公民合法权益、加入我国法治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都给出了细致的指示。”周成奎副会长说。

  2006年7月,《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的编写工作正式启动。

  用国际社会理解的语言写

  “白皮书要用国际社会理解的语言写,少用政治性语言,少用宣传性口吻。”白皮书的编写者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蒋立山至今对周成奎副会长在白皮书起草小组第一次研讨会上讲的这句话印象深刻。

  蒋立山是法治建设白皮书编写小组最早的成员之一。2006年8月,他收到法学会向专家学者发出的关于编写白皮书的征求意见书。蒋立山在回函中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这部白皮书应该贯彻中国的法律观。

  几天之后,蒋立山接到了一份参加白皮书起草小组会议的邀请函。2006年8月25日,周成奎副会长主持召开了起草小组的第一次研讨会,主要讨论基本框架、内容和原则问题。当时出席研讨会的有国务院新闻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法学会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以及20多位著名法学家。

  谈到这次研讨会,周成奎副会长对记者说:“编写任务确定了,我们首先讨论白皮书从哪里入手写的问题。要写我国依法治国选择的道路,写我们的立法体制、法律体系,其他方面究竟要写些什么?当时考虑要突出重点,人权保障、立法、行政、司法、资源环境,这些是国际社会关心的内容。我们希望找到熟悉这些方面情况的权威人士负责起草。”

  就是在这次会议上,周成奎副会长说了白皮书“要用国际社会理解的语言写”的话。周会长解释说:“白皮书的读者特殊,有些政治语言,在对内报道中使用很自然也很必要,但在对外报道中用就显得勉强,而且反而会有副作用。所以我在会上提出了六点编写原则,其中就包括,要摆事实、不搞理论推导;要以国际社会理解的语言写,少用政治性和宣传性语言;要有针对性地谈,突出重点和亮点。”

  研讨会上,专家对具体编写工作各抒己见。蒋立山当时提到,改革开放即将迎来30周年,在这个时候推出的法治建设白皮书在结尾部分更应强调总结经验、回顾历史。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专家学者提出,这部白皮书究竟应命名为“法制建设”还是“法治建设”?白皮书是否应该充分体现法律制定与实施的成果,而不单单是介绍法律制度。这些提议得到充分重视,在研讨会及后来的几次会议上被反复讨论。

  不久后,白皮书起草小组召开了第二次会议,蒋立山再度被邀请参加。“这次会议确定了以介绍法律制度为主的主线,白皮书命名为《法制建设》。这次会议另一个重要事项就是具体谈到了分工。”蒋立山说。

  “当时会议确定,白皮书的第一部分写中国法律建设的历史,由时任吉林大学党委书记的张文显教授负责;第二部分是立法部分,由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第三部分是行政部分,由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郜凤涛负责;第四部分是司法部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戴玉忠负责;第五部分写法学教育,由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负责;第六部分法制建设的经验由我负责。当时对这些内容进行了分工,有的分给个人,有的分给单位。”蒋立山说。

  2006年年底,蒋立山完成了所负责部分的编写。之后,他还主动拟写了前言和结尾。不久后,他再一次被邀请去开关于白皮书编写的座谈会。这次会议针对各方已完成的初稿进行了讨论。会上,编写小组针对4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一个是写作主线,是以横向的介绍法律为主线,还是纵向写法律是如何出台的?这个问题大家有争论。有观点认为,横向的介绍比较呆板,纵向的写法律出台过程更能反映出法律发展脉络,反映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艰辛。但最后会议决定,还是以横向介绍为主线。”蒋立山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第二个争论点人权问题是专章写还是与其他问题合并在一起写?第三个争论问题关于宪法,是要突出介绍宪法制度,还是将宪法融入法律体系中突出整个体系?第四个争论问题关于中国参与国际法律交流与合作。蒋立山提出,中国参与维和行动也应写入这部分当中。此外,对于白皮书结尾部分,是否应该加入更多的法制建设面临的挑战与问题,大家也提出了不同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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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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