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村信用社收回公职人员欠款1.4亿元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海南农村信用社收回公职人员欠款1.4亿元
2009年01月04日 14:05 来源:海南日报 发表评论

  记者3日从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获悉,2008年该社清收不良贷款任务取得佳绩,全年共收回海南省党政公职人员农信社欠款1.4亿余元。此外,该社还收回其他不良贷款共计5.46亿元。

  据了解,在清收过程中,多数市县为净化当地信用环境,抛开了“新官不理旧债”的观念,积极下拨财政资金解决农信社欠款问题。在清收过程中,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农信社和有关市县也采用特殊、灵活的方式解决。例如,海南省澄迈县教育局以慰问的情感交流方式,感动了一些退休教师主动还款。海南省屯昌县和儋州市纪委巧打“亲情牌”,利用欠款人亲戚、朋友、子女充分做通工作,促使欠款人主动归还了欠款。

  对于一些有钱不还的“赖债户”,省农信社在清收中在当地纪委和公检法的密切配合下,加大依法清收不良贷款力度。

  另外,省农信社还及时动用了司法程序追缴欠款。三亚市荔枝沟社对一些恶意逃废债者进行了依法起诉,有6笔胜诉,法院判决每月扣除欠款人工资来还款直至还清。三亚藤桥信用社通过法律手段,收回某公司拖欠的贷款本金30万元,利息14万元。(陈岚桦)

【编辑:吴博
    更多国内新闻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