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明确要求,政府部门不准在风景名胜区或度假村召开会议。
通知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其中要求,不准发放纪念品和礼品,不准在风景名胜区或度假村召开会议,不准组织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旅游。
此外,通知要求,严禁以公务为名公款出国(境)旅游和照顾性出访。要严格控制公务车数量,压缩车辆编制,降低配置标准,减少公务用车费用支出,严禁公车私用。要带头节水节电,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明灯”现象。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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