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禁火令":一个月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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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发布"禁火令":一个月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009年02月13日 09:40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从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了解到,从2月13日至3月13日,福建省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在12日下发的《关于发布禁火令的通知》中表示,近期全省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在高位,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当前全省已经进入春季森林防火紧要期。

  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从2月13日至3月13日在全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农事生产用火在禁火期间必须经过县防火办审批。

  据了解,近期,福建省的沙县、大田县、泰宁县等地连续发生多起火灾,其中12日发生的沙县森林火灾,一度造成鹰厦铁路三明段暂停营运,目前大火仍未被扑灭。(记者沈胡 涂洪长)

相关报道:福建沙县森林火灾火势已基本控制 尚无人员伤亡

          受福建沙县森林火灾影响停运的鹰厦铁路恢复通车

     福建沙县发生森林火灾 鹰厦铁路三明段一度停运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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