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江县养老试点陷尴尬:钱仍然是个大问题(3)——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四川通江县养老试点陷尴尬:钱仍然是个大问题(3)
2009年02月27日 10:01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老农退保的启发

  参保农户因特殊原因急需资金的,可以用缴费手册做担保申请贷款

  “要吸引农民参保,应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困难。”通江县农保局局长李斌还记得2005年夏天的一件事。

  一位远山区的老汉跑到农保局要求退保,根据规定,退保自愿。

  当天李斌正好在场,就问老汉为什么要退保。老汉说家里有人生病需要手术,东拼西凑还是不够,无奈之下只好把3000元的保险费退了。

  但此人已经58岁,再过两年就能领取养老金了。李斌觉得,退了实在可惜。

  随后,李斌向县政府汇报,并与县信用联社商量,对于参保农户因特殊原因急需资金的,可以用缴费手册做担保申请贷款,贷款额不超过全家所缴保险费的80%。到期不偿还贷款的,金融机构可依法办理还贷手续。

  2006年至今,全县有32人通过此种方式,获得了18万贷款,无一人逾期不还。

  尴尬的人均每月10.7元

  目前通江全县已有545人到期可领取养老金,平均每人每月只领10.7元

  虽然已经参保,苟义仁已很久没去领养老金了。

  诺江镇城南村的苟义仁生于1947年,从2003年开始断断续续缴纳保费,到2007年10月开始领取养老金时,一共缴了1100元,现在每月可领取10.31元养老金。

  “那么少,去领没多大意思。”苟义仁说。

  目前全县已有545人到期可领取养老金,最高的达到每月600元。但总体而言,标准还是很低,平均每人每月只领取10.7元,最少的只领取1.18元。

  而领取标准低,直接影响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李斌打算,从今年开始就要做工作,鼓励农民连续缴费,只有个人账户有一定的积累,才能起到养老保障作用。

  制约参保的经济因素

  许多农民除了维持日常生活,没有多余的钱去参保,而县级财政补贴力量有限

  归根到底还是钱的问题。

  目前,通江县16岁到59岁的农业人口48万,参保人员4.3万,不到10%。

  而在启动新农保之前,通江县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指导下,在全县抽取了1200户农民进行问卷调查,88%的人知道农保政策,94%的人希望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这与实际参保人数形成了很大反差。许多农民除了维持日常生活,没有多余的钱去参保。

  “总体看来,制约农民参保的还是经济因素。” 李坤说,从县财政状况而言,每年补贴2.5%已很吃力,还难以通过财政的高补贴来吸引农民参保,希望能得到国家财政的支持。

  实际上,我国中央财政并没有对农村养老的支持。

  去年,四川省财政拨付了200万给通江作为农村养老统筹调剂资金。

  “那是表示对我们试点县工作的支持,不知道会不会持续拨付。”李坤心里还没底。

  除了近虑,还有远忧。

  据统计,通江参保农民70%都是30岁左右的年轻人,2020年以后将处于养老金发放高峰期。

  但目前基金增值渠道单一,仅靠银行的存款利息,李斌说,“我们希望基金能有更多增值,比如购买国债。但我们只是业务经办单位,钱是财政局在管。”

  2月18日,通江县财政局社会保险股股长李超说,购买国债也有难处,国债大多在省级就卖完了,到了县里已经很少。而且县财政局将农保基金存了定期,即使有国债可买,提前支取定期存款也会损失利息。

  李斌盼望的是国家尽快出台政策,提高农保基金的统筹层次,进一步增加农保基金抗风险能力,与地方政府一道积极拓宽农保基金的增值渠道。

  超60岁未参保者的期盼

  他们超过了农村养老保险的年龄要求,国家还没有相关保障政策

  还有更大的期盼。

  如今67岁的钟明泽,有点后悔当初没有参加养老保险。

  他是新场乡新春村人,1996年县里刚启动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时,手里余钱不多,没有参加。

  2004年,他想参加,但当时已经62岁,按规定,超过60岁就不能参加了。

  李斌也为此发愁,全县有10万60岁以上的老年人,国家没有相关政策,他们也不知道如何解决。

  “希望我国对60岁以上且未参保的农村老人建立养老保障制度。”

  这,是李斌的期盼,也是钟明泽的期盼。

【编辑:朱鹏英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