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地方政府没有权利调整节假日的安排(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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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地方政府没有权利调整节假日的安排(2)
2009年03月27日 02:40 来源:CCTV《新闻1+1》   【字体:↑大 ↓小

  与此同时,一些来自相关部门的消息也时不时的在刺激着各地。本月初的“两会”期间,国家旅游局新闻发言人刘晓军在新闻发布会上就曾表示,国家旅游局从来没有研究过恢复“五一”黄金周的相关事宜,不过如果地方政府认为恢复“五一”黄金周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根据本地的实际可以作为试点。

  几天前,中国日报的报道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在一份报告中对促进消费需求增长提出了建议,建议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同时建议恢复“五一”长假。

  就在昨天,国家发改委秘书长韩永文在一次形势报告会上说道,发改委建议将带薪休假中的两天放入“五一”假期,延长“五一”假期时间,并已将方案提交给国务院。这样的消息经媒体不断报道后,不由得会使人联想翩翩,然而今天国务院的通知明确了“五一”黄金周不会恢复,或多或少可以令不少地方打消念头了。

  主持人:

  接下来我们首先连线一位取消黄金周的积极倡导者,他是来自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的主任蔡继明,蔡教授,您好。

  蔡继明(清华大学教授):

  你好。

  主持人:

  首先您给我解答一个问题,地方政府有没有权力去调整节假日的安排?

  蔡继明:

  我认为地方政府对于中央政府、国务院做出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的办法是没有权力进行调整的。

  主持人:

  广东省的这个做法您怎么评价?因为很多人给它命名“曲线恢复黄金周”,而且他自己也说了,我只是借用了黄金周的说法,我把这个假期调整了一下而已,您怎么看他们这种做法?

  蔡继明:

  我想首先我们要明确,就是2008年国务院做出假日调整新的办法,它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把“五一”黄金周拆散、分解了,也就是说由原来的三天法定假日变成了一天,而且相应的上移下错那四个周末也分解了,也就是形成一个法定假日加上两天双休日,就构成三天的小长假。国务院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调整,显然是顾及到了多年来实行黄金周造成的很多弊端,也就是全国人民在同一个时段同时放长假,因此才把它分解了。

  主持人:

  蔡教授,我有一个问题,刚才您说,中央政府之所以要把它打散,就是各方面都要考虑,但是为什么有的地方政府现在要逆风而动,要把打散的假日再合起来?这么做的考虑是为什么?

  蔡继明:

  因为我想它的这种做法还不在于它是否叫不叫黄金周,或者它拿来的那四天是从哪拿来的,关键是又凑成为期七天事实上的一个长假期,而这个长假期是在一个省的范围内同时放假,这样就意味着事实上你是对国务院此前做出的调整是一个否定。

【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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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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