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通河48户农民状告官员与恶势力霸占耕地(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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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通河48户农民状告官员与恶势力霸占耕地(3)
2009年04月07日 12:35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通河主管农业的副县长杜永新在农民的土地上建造的高级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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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批又一批因请求归还自己土地的农民因为上访,而被通河县法院和公安机关抓捕、追打的事件,这些年屡见不鲜,法院和公安机关却以依法执行公务为名而堂而皇之。权力的运行,在黑龙江省通河县偏离党的宗旨和法律的要求不是一点半点,已经完全走向它的反面。韩乡农民周同顺说:“通河就是天高皇帝远。”

  王宝太给哈尔滨市委的检举信上这样写道:“2006年春,金英斌在我们村张贴告示:凡在他刨坑、埋桩之内有地的村民,限三天内拆除固定资产及生产设施。若有不执行者,后果自负。并扬言:‘凡在他立桩之内的土地全部归他所有,如有不服者,我花三千元钱买他一条腿,三万元钱买他一条命,我就是通河县的小斌子,赵洪君(县委书记)是我的磕头大哥,我到县里就是县长,到公安局就是公安局长,到法院就是法院院长’”,后来金英斌对他们48户农民的野蛮掠夺和迫害,以及对上访妇女大打出手的事实都兑现了这种狂妄。

  陈平没有办法,他至死都不肯把自建国以来就在自己家手上耕种的土地交给金英斌,这不光是不合事理、不合法理,正如他自己所说,没有地农民就无法活。陈平为了躲避金英斌向他索要所谓被判土地和赔款而藏到青岛,在亲戚的帮助下贷款开了一个小旅店,金英斌闻讯带着法院的警察追杀到青岛,把陈平的小旅店搞黄,把陈平带上手铐押解回通河县塞进大牢。陈平的媳妇为此昏死过四次,一家人欠债9万多元。青岛当地的居民惊愕到极点:你们黑龙江省通河县那边是不是共产党的领导呀?有人说:“通河县就不是共产党的天下,国民党都不如,国民党老百姓还得靠地吃饭呢。现在老百姓地都没了。”

  回忆起被金英斌押解途中被逼迫交地交赔偿款情形的陈平至今仍然是不寒而栗;他回忆道:“在青岛的火车上就说了,不给就判三年。就问我给不给?我说我给,我一家人怎么活?我给你,一点地没有,我怎么活呀。就没给嘛,就塞进里了吗(押进拘留所)。”

  陈平的母亲鲍淑英今年59岁,被逼无奈跑到看守所给儿子下跪,她泣不成声央求:“儿子,听妈的话吧,认命吧。”陈平也跪倒在地。母子俩在通河县看守所抱头痛哭。鲍淑英借机掐陈平的胳膊,“有些事你不知道啊,这地咱不要了,妈求你了。”陈平患有乙肝大三阳并在开放期(按照现行看守所规定,这种重度传染病人不得羁押),在看守所被羁押27天,曾两次想到过自杀,从未屈服过各种威胁利诱的庄稼汉子,那一刻他彻底绝望了。他在那份《协议书》上签下名字,这份由通河县法院代为起草的《协议书》公然向陈平索要劳务费1300元,这份《协议书》上赫然写道:“一次性付给金英斌补偿金2万元,并将青苗地75亩无偿退还给甲方(金英斌),从此以后不上访告状”,如违背“愿再交赔偿款9万元。”陈平这一笔下去,等于将自家庭联产承包开始,经两代人耕种的130亩土地,从他自己手上交给那个此前从未谋面的金英斌。在看守所上演这幕人间悲剧的时候,一直在隔壁指挥的金英斌,也在不断地跟自己的磕头兄弟,县委主要领导通风报信。

  当陈平母亲鲍淑英把用1分5高利抬来的2万元钱交给法院,换回陈平的“取保候审”,陈平仰天长叹:“我们通河县还有没有王法了!我是杨白劳呀,那些当官的就是二十一世纪的黄世仁呐!”“我现在只能信主了。每天祈祷,请求主给我做主,还我一个公道,把丢掉的130亩土地还我。”

【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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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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