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08年)(全文)(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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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08年)(全文)(3)
2009年06月03日 10:34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三、关于司法工作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2008年,中国以加强对司法权力的监督制约为重点,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入手,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中国的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人民法院工作

  中国各级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008年,中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711275件(含上年未结案806687件),审结、执结各类案件9839358件,审结案件数是1978年的19.5倍。

  ———以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重点审理刑事案件。2008年共审结刑事一审案件768130件,其中审结爆炸、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故意重伤、重大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261268件,审结贪污贿赂、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经济犯罪案件52173件。全年共判处刑事被告人1008677人,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罪犯占15.77%。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坚持正确执行法律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规范死刑复核工作,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复核工作效率,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确保每一起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罪犯依法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最高人民法院还积极推动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解决量刑尺度不统一问题。

  ———以保障民生、实现案结事了为重点推进民事审判工作。2008年中国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共审结民事一审案件5381185件,诉讼纠纷标的金额7955亿元。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占54.00%,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的案件占24.54%,侵权、权属等方面的纠纷案件占21.46%。人民法院把保障民生作为推进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动报酬的纠纷,对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纠纷,着力提高司法保护的效率,较好地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大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特别是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完善了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标准和措施。按照“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要求,坚持和完善人民法庭巡回审理制度。从解决好广大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努力化解纷争,切实体现司法为民。

  ———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为重点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2008年共审结行政一审案件109085件,其中涉及房屋拆迁、房屋登记、规划等城建方面的案件28672件,涉及土地、林业、矿产等资源方面的案件18892件,涉及公安的案件10455件,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案件7843件,涉及乡政府和农业的行政案件4493件。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对重大、复杂和有协调余地的案件,对政策性强、社会普遍关注、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案件,人民法院坚持依照法律规定,认真审慎地做好协调工作。特别是对由汶川地震等自然灾害引发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真研究相关的司法政策,促进了这类行政案件的受理和审理。为改革和完善现行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最高人民法院还颁布了《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行政诉讼撤诉问题的若干规定》。

  ———认真解决执行难问题。中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人民法院执行。2008年,人民法院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共办结执行案件2225419件,执行结案的标的金额5263亿元。为解决多年来存在的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司法解释,并从2008年11月开始,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8个月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

  (二)人民检察院工作

  中国各级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责是维护司法公正,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008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反分裂、反恐怖斗争,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发生在拉萨等地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依法严惩走私、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经济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52583人,提起公诉1143897人。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546件41179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7594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211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87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境内外追逃工作,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00人。围绕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以及职务犯罪多发行业和领域,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分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及时建议有关单位和部门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开展预防宣传和咨询,加强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剖析,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把解决有罪不究、违法办案、侵犯人权问题作为2008年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重点,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864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0198件,撤案6774件;决定不批准逮捕107815人、不起诉29871人;对侦查活动中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2050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248件。把解决裁判不公问题作为2008年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的重点,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1145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222件。把监督、防止超期羁押和减刑、假释不当等问题作为2008年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的重点,制定了关于监狱检察、看守所检察等规范性文件,落实羁押期限届满提示、超期羁押责任追究等制度。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990人,对侵犯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1660件次。

  (三)加强司法解释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司法解释工作,不断规范司法解释程序,注意提高司法解释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确保司法解释质量。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司法解释1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17件,其中刑事司法解释3件,民事司法解释11件,行政司法解释2件,其他司法解释1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1件,为正确实施法律,公正高效审理相关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公安工作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组织开展了命案侦破、打盗抢抓逃犯、打击经济犯罪、禁毒人民战争等专项整治行动,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2008年,中国公安机关所立刑事案件总量保持平稳,全国因刑事犯罪造成的伤亡人数略有下降,刑事犯罪造成的危害程度有所降低。

  ———加强社会治安防范,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载体,切实加大了社会面管理和防范工作力度,全国社会面特别是大中城市的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各级公安机关坚持开展重点治乱,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了治爆缉枪、打击网络淫秽色情、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了治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了治安案件的查处力度,扭转了一些地方、场所、部位治安秩序混乱的局面。

  ———全力维护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社会稳定。2008年,中国把确保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安全顺利举行作为维护稳定工作重中之重的任务,明确提出平安奥运是北京奥运会成功的最大标志,是最重要的国家形象。各地各部门以实现“平安奥运”为目标,加强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工作,加大了对暴力、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力度,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加大了社会治安防控力度,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安全顺利举行作出了重大贡献。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不仅有效防止了暴力恐怖事件、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的发生,而且北京等赛事举办城市和各地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大幅度下降,确保了奥运安全顺利,维护了国家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和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和高度评价。

  (五)司法行政工作

  ———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是中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08年,中国新成立了一批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使全国各类调解组织达到82.74万个,人民调解员达到479万人。调解工作范围不断拓宽,从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的调解,发展到村务管理、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肇事等难点问题和纠纷的调解。全年共调解各类纠纷498.1万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6.9%。

  ———加强监狱劳教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在加强管理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的同时,大力加强个别教育和心理矫治,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帮教率达92%、安置率达90%。

  ———深化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是对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等五种犯罪在社区进行矫正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是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2008年,已在25个省(区、市)的10275个乡镇(街道)展开社区矫正试点,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7.4万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14.9万人,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约为0.2%。

  ———推进司法鉴定管理工作。2008年,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研究制定了侦查机关内设鉴定机构和人员备案登记工作以及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工作办法。开展了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活动、司法鉴定认证认可试点,司法鉴定能力和鉴定质量进一步提高。加强制度建设,改进管理方法,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机制和“两结合”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完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司法鉴定人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加强律师、公证工作。2008年6月1日,修订后的律师法开始实施。这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律师执业许可、律师执业的组织形式、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在诉讼中的权利保障、律师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等方面的规定,为律师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截至2008年底,中国共有14467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达到156710人,全年办理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共2598070件。2008年中国公证机关共办理公证事项9490275件。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公证处3035个,公证员11368人。

  ———完善司法考试制度。中国的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是中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国家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司法部制定了改进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扩大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允许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调整了四川等地震受灾地区的考试时间及报名方式,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实行了特殊政策。发布施行了《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有818名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允许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为两岸架起了法律交流与沟通的一座新平台。

  ———做好司法协助和法律援助工作。2008年,中国与外国相互提出并执行的司法协助请求数量超过3000件,涵盖了贸易纠纷、海事运输、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侵权、离婚、贪污、盗窃等诸多领域,有效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建立法律援助机构3268个,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各级政府法律援助财政拨款66947.5万元,法律援助财政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全年办理法律援助事项546859件。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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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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