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08年)(全文)(5)——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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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08年)(全文)(5)
2009年06月03日 10:34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六、关于法制宣传、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

  开展法制宣传,繁荣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培育法律人才和中华民族的法治文化,是中国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一)法制宣传进一步加强

  ———发表《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2008年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白皮书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围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这条主线,阐述了中国的法律体系、法律制度和实行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及取得的巨大成就,总结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经验。这是中国关于法治建设的第一部白皮书,是中国第一次以政府文告的形式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五五”普法规划中期督导检查工作顺利完成。310万名公务员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24万农村“两委”干部接受了法制宣传教育,634万企业职工受到法律知识培训,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100个,94%的城镇中小学、85%以上的农村中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表彰了第三批“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进了农村和城市社区依法治理。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组织重大事件和重大主题的法制宣传。汶川特大地震后,司法部组织开展了以“加强法制宣传,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法律进灾区、进安置点、进帐篷、进活动板房、进工地的活动,在法制日报和中国普法网等媒体开辟专门栏目,宣传与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举办“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活动,印制奥运法制宣传手册、折页、海报,制作动漫公益广告《福娃说法》光盘,开展手机报奥运法制宣传等多种形式,扩大了奥运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开展相关专项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参与者达2600多万人。利用相关法律的颁布实施日,开展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开展法制教育,全国直接收看的人数达1200多万人次。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产生深远影响。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联合举办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于2006年启动,到2008年已历时3年。3年中,“双百”活动在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89个地、市、州,共举办报告会135场,直接听众38万人。近百名法学家到中国各地向各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宣讲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的法治建设,在全社会引起很大反响。

  (二)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继续繁荣发展

  ———法学教育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中国共有法学类专业院校系610多个,在校法科学生达到40万人。为解决中西部地区基层政法机关法律专业人才紧缺问题,开展了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5所政法院校招录5000多名学生。改革试点以司法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着重训练学生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综合表达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繁荣法学研究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2008年,中国法学界以纪念改革开放30年为契机,对各法学学科30年来的进展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形成了数量众多的研究成果。以关注重大事件、关注民生、积极回应现实问题为着力点,就重大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中的法律问题等进行深入研究,为国家的决策提供法律对策和法学理论的支撑。中国法学会组织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有40篇(部)法学专著和法学论文获奖。2008年中国公开出版发行的法学、法律类期刊600多种,发表论文数量在3万篇以上。

  七、关于国际交流与国际合作

  2008年,中国与国际社会积极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涉外领域的法治交流,涉外领域法治建设成绩显著。

  (一)参与有关国际立法

  ———在反恐立法方面,中国派团参加了联大反恐特委会2008年会,继续参与《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的谈判,表达了希望有关各方能就公约的遗留问题尽快达成共识,尽早完成该公约的制定,以健全打击恐怖主义的国际法律框架的立场。中国还在联合国大会等国际舞台,重申联合国及其安理会、大会应在国际反恐斗争中发挥主导与协调作用的主张,支持通过制定国际公约加强打击恐怖主义的国际合作,并切实履行条约义务。在现有13项反恐国际公约中,中国已经参加了其中11项,签署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

  ———在反腐败方面,派团参加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二届缔约国大会及各工作组会议,积极主张履约审查机制应严格遵循缔约国会议决议确立的原则,不得干涉缔约国内部事务,司法协助、资产追回、技术援助应作为履约审查的优先事项。

  ———在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方面,派团参加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第四次缔约国大会,强调国际合作始终是履约工作的重点和优先事项,呼吁各国在尊重差异、增强互信的基础上加强合作,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履约能力,反对以履约审查为名干涉别国内政。

  ———在外空活动和外空法方面,派团参加联合国外空委第51届会议,首次提出建设“和谐外空”概念,并强调指出,维护和加强外空法治、促进外空领域的国际合作,是建设和谐外空的重要保障,各国应对此共同努力。

  ———在国际刑法方面,分别组团参加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届缔约国大会续会和第七届缔约国大会。代表团重点参与了侵略罪特别工作组的讨论,主要涉及侵略罪和国家侵略行为的定义、法院行使对侵略罪管辖权的条件及侵略罪条款的生效程序等具体问题。

  ———在人权法方面,作为人权理事会成员之一,中国一贯重视促进、保护并大力发展本国人权事业,始终认真负责地履行理事会成员国的职责,积极参加各种人权机制运作和人权专题讨论,致力于促进国际人权对话与合作。2008年6月,中国批准了《残疾人权利公约》,同年8月31日对中国生效。

  ———在海洋法方面,中国代表团在联合国大会上重申于2007年提出的“建立和谐海洋秩序”的理念和主张,强调建立和谐海洋秩序的根本目的,就是使海洋永久造福人类,人类持续回报海洋,要在科学和法治的基础上,实现人类与海洋之间的和谐,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平衡,开放和管制之间的兼顾,先来和后到之间的公平。2008年,中国有关方面积极进行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研究工作。

  (二)着力推进司法协助等领域的缔约工作

  ———3月19日,签署了《中国和秘鲁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4月3日,签署了《中国和阿联酋刑事司法协助条约》;5月27日,签署了《中国和韩国移管被判刑人条约》;7月11日,签署了《中国和墨西哥引渡条约》;9月24日,签署了《中国和委内瑞拉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中国和澳大利亚引渡条约》、《中国和法国引渡条约》、《中国和科威特民商事司法协助协定》;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引渡条约》;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中国和日本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中国和巴基斯坦刑事司法协助协定》、《中国和纳米比亚刑事司法协助条约》;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中国和葡萄牙引渡条约》;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中国和阿联酋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三)继续推进国际条约在香港、澳门的适用

  按照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的规定,中国政府办理了中国参加的《残疾人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七附加议定书》、《〈国际遗传工程和生物技术中心章程〉关于中心所在地的议定书》、《泛美开发银行成立协定》、《泛美投资公司成立协定》、《多边投资基金II成立协定》、《非本地区国家加入泛美开发银行总则》等8项多边条约适用于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的手续。办理了中国参加的《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等3项多边条约适用于香港特区、《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适用于澳门特区的有关手续。

  (四)密切跟踪国际热点法律问题

  ———在外空活动方面,根据国际外空活动的最新形势,中国空间法学界积极跟踪国际空间活动的法治问题,发表相关看法主张。中国空间法学会在北京召开了“空间立法名词”研讨会,专门就我国拟定空间活动管理条例相关问题进行研讨。

  ———在人道法方面,组团参加国际人道法地区研讨会,围绕“支援和平行动中和复杂紧急情况下的机构间合作及重建家庭联系”主题进行讲解。

  ———在气候变化问题上,派团参加气候变化公约第十四次缔约方大会(COP14)和京都议定书第四次缔约方会议(MOP4),强调气候变化是对全人类的挑战,落实公约和议定书的原则和规定,一要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二要充分体现公平原则,三要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求。各国应按照公约、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的要求,在减缓、适应、技术转让和资金方面做出具体安排,采取切实行动,目前紧迫的是要确定发达国家中期量化减排指标。此外,中国还积极参加了安理会、联大气候变化高级别会议、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亚欧峰会和东亚峰会以及中日韩、拉美、地中海等全球和区域多边会议关于气候变化问题的讨论,显示了中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负责任态度。参加了在美国华盛顿召开的经济大国气候变化会议,同欧盟、日本、印度、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等国举行了双边气候变化磋商,与法国发表了关于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与澳大利亚发表了进一步密切在气候变化方面合作的联合声明,与日本发表了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国和巴西、墨西哥、南非等也加强了气候变化磋商或协调。

  (五)支持联合国决议,参加国际合作,积极打击海盗

  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和安理会决议,2008年12月,中国海军开始在亚丁湾、索马里海域首次执行护航的任务,多次成功保护我国和外国商船,成绩卓著。

  结束语

  2008年,中国的法治建设成就巨大。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是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关键的一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中国将从本国国情出发,继续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保障人权,坚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司法改革,坚持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依靠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把中国的法治建设提升到新的水平。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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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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