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市场风险巨大 有合同缺保障困扰护工群体(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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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护市场风险巨大 有合同缺保障困扰护工群体(2)
2009年07月09日 05:16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护工市场风险巨大

  和老肖相比,另一部分护工比较幸运。

  董女士前不久将家人送去住院,想请一名护工陪在老人身边。她发现,和几年前相比,现在请一个护工似乎更简单高效:医院门口就有护工公司的联系卡,护士直接推荐了这家公司,还特意叮嘱说,老人是胸科手术,要向公司说明,要求派一名“胸科的护工”来。

  现在的护工也有专业技能并细分科室了?

  记者在承包东城区这家肿瘤医院胸科护理的公司了解到,护工虽然不负责医疗性工作,但胸科病人手术后需要视个人情况,不时排痰,在生活护理上有“叩痰”这一步骤,叩得好,有助于患者康复,减轻痛苦。因此,公司曾请医院护理人员给护工们做过培训,对叩击的手法、轻重都详细讲解并练习,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的护工不能上岗。

  几年前的北京市护工队伍,还远远没有分出这些“细活儿”。护工的出现,是帮一些家庭改变“一人住院、全家上阵”的窘境。

  自上世纪90年代起,一批外来务工人员以散兵游勇的形式出现在医院或住院部门口,主动与患者或家属搭讪,甚至去病床前主动帮忙干点杂活,以取得家属信任,获取一份按日计酬的临时工作。

  有需求就有市场。但随着市场的扩大,临时性关系的背后是巨大的风险——护工权益没有任何保障。据报道,2004年3月8日,北京一家医院年仅30岁的护工李建虎,连续3个月24小时工作,在护理病人时突然四肢抽搐,瘫软在地,40分钟后死亡,经诊断为过劳猝死。同时,有些护工没有医学常识,并不懂得护理病人,一旦患者出事,护工逃逸,患者家属将无处申诉。

  2007年,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称,护士的缺乏直接导致了护工的增多,一些不懂得护理工作的护工会对患者造成健康威胁。卫生部要求,护工只能进行辅助护理工作,不能从事医疗性工作。

  由于护理缺口仍在,护工市场不断扩大。“目前北京市护工有3万多人。”一位护工行业内的资深人士将护工分为三种:

  第一种为公司管理。护工公司招募一批护工,经过招标,公司与医院签订合同,由护士或护士长向病人或家属推荐公司属下的护工。家属将每天80-90元的护理费用交给公司,护工们能拿到50到60元,公司向医院缴纳一定费用。

  第二种,医院管理。有的医院干脆把护工这块业务收回去,让医院的“三产”管理。

  第三种,没有管理。外地务工人员“老乡带老乡”来到北京,相互推荐成了护工,和有管理的护工相比,他们俗称“黑工”。他们以较低的价格争取生意,但收入可以全数进入自己的腰包。

  据上述人士介绍,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三种护工中很少有人与个人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社会保险。但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一些“觉醒”的护工有了维权的底气。

  2008年6月,在北京安贞医院工作的百余名护工,因认为所在公司发放的工资和节日补助过少,集体停工十几个小时。2008年下半年,一个护工向劳动部门申诉,称北京市惠佳丰劳务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自2008年10月起,用三个月时间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员工保险。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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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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