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市场风险巨大 有合同缺保障困扰护工群体(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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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护市场风险巨大 有合同缺保障困扰护工群体(3)
2009年07月09日 05:16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护工公司为何戴上违法帽子

  培训、签劳动合同、上保险、建工会……看起来,护工行业正走向细分、规范、合法。但是,一些护工公司的经营者发现,完成这些步骤后,公司变成了违法经营。

  一个问题摆在眼前:护工是否应该享有8小时工作制。

  一些护工提出,自己24小时陪护在患者身边,没有节假日,是不合理的。8小时以外的工作时间应依法发放加班费。

  而在惠佳丰劳务公司董事长张绍秋看来,护工的存在是“替代行使家属责任”,应该参照家政人员的管理方案,但《劳动合同法》里恰恰没有给“护工”指一条出路。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卓小勤指出,按《劳动合同法》,护工和护工公司一旦签订劳动合同,护工就是公司的员工,代表公司被派遣到医院为患者服务。那么,护工理所应当是劳动者,应享受劳动者的一切权益,包括加班费。

  保姆的情况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公司一般只进行中介服务,公司和保姆并不形成劳动关系。雇主和保姆之间存在雇用与被雇用关系,两者权益通过签合同来约定。北京市目前大多数保姆是24小时在雇主家,每个月休息4天,节假日加班要给加班费。

  卓小勤认为,护工和家政人员性质不同。如果护工直接与患者签合同,就会出现护工公司和医院作为双重中介,这是极不现实的。一旦护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法律关系上说,护工适应于《劳动合同法》。

  如果护工公司只是中介公司,不对护工进行培训,不承担护工社会保险,不与医院建立定点关系,反而可以规避一部分法律风险。签劳动合同反而得承担高额赔偿金。

  “不要说罚款了,就算把公司近2000名护工的加班费全部补齐,也是一笔不敢想象的数字。”张绍秋直言,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护工公司的出路只有一个——关门。

  惠佳丰劳务公司是目前北京护工行业中规模最大的公司之一,近2000名员工中农民工占95%以上,在协和、友谊、北京、人民等16家医院工作。在职护工目前全员签订劳动合同,上了保险。

  张绍秋觉得,目前这种形式虽然违法,但公司与劳动者签约,才能更好地组织护工,患者需求和护工权益都更有保障。如果解散公司,近2000人回到一盘散沙的状态,既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利于长远发展。

  张绍秋是北京市宣武区政协委员,他已经多次将护工行业的困局写进提案,希望政府重视护工的行业归属等问题,却一直找不到好的解决办法。

  现在惠佳丰公司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我们的确不合规定。”张绍秋说,实际上,我们急盼有关部门给出一种管理方法,细分出行业标准。如果能给我们指明一条出路,或者给一个名分,我们会按照行业标准来做。

  惠佳丰公司的副总经理徐先生也毫不隐瞒违法现实。他说,公司今年已去劳动部门报备,管理部门也很清楚这一“困局”,但在没有好的解决办法之前,公司只能顶着“违法”的帽子生存。

  假定公司能补上多年来“拖欠”护工的加班费,日后护工实行8小时工作制是否可行?

  张绍秋分析道,患者们需要24小时的陪伴,这样护工对患者可以跟踪观察。如果两班、三班倒,细节交接较多,容易出差错。退一步说,即使可以做到无差错,谁来付钱?

  如果维持现有的收费标准不变,则意味着护工们干8小时的工作,拿原来三分之一的钱。“这我绝对不愿意。”来自甘肃的护工申玲娟表示,她出来打工,就是为了多挣钱,供两个孩子读书。现在儿子上了大学,女儿还在上高中,要让她多休息但降低工资,她是一百个不乐意。

  如果保障护工工资,调高护工费,势必遭到患者反对。“住院和医药费本来就很多。我自己掏的护工费一天要90元,还不敢让老人知道,瞒她说这是医院配的护工,不要钱。护工价格要翻倍?受不了。”带母亲在医院看病的一位女士说。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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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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