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争议
纳雍县纪委副书记认为,部分居民尤其是干部、职工漫天要价,是阻碍拆迁的最重要原因
作为“大工地”的开发者之一,刘晴川到纳雍四年了。
四年过去,他的项目连一个平米都没有建设。
在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刘晴川就“陷入了泥潭”。
按他与县政府的协议,拆迁安置尽量采取“产权调换”方式,“门面换门面,住宅换住宅”,“一平米换一平米”。宏鑫公司则靠建成一楼二楼的商铺来补成本、获利润。
在新街附近,商铺价码一平米8000元以上,住宅则约1300元。
无论是建设局还是刘晴川,都认为这是一个甚为优惠的价码,“政府得政绩、开发商得利益、城市得改造、百姓得实惠。”刘晴川说,他曾颇看好这个项目。按规划,他的项目将在两年内完成。
两年过去,建设还没开始,事实上拆迁才完成一半。
“很多居民,尤其是干部、职工漫天要价是阻碍拆迁的最重要原因。”纳雍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胡丰华说。
对拆迁补偿方案较满意的多为“房改房”住户,他们都是一二十年前从单位买的宿舍房,旧而小。“以旧换新,补偿方案基本合理,也合情合法,就签了。”最早一批签协议的郭中正老人说。
那些不愿签约的,房屋多为自建房,许多都是独门独院。
刘刚的房子便是这种。院里摆了花,三楼楼顶搭有鸽棚,“住起来非常舒适,换到三楼的楼房去,差太远了。”
他的要求是“几层换几层”,自家住宅是3层,他要求换新楼的1到3层。因新楼一二层是铺面,这让刘晴川无法接受:“拿住宅换商铺,说不过去。而且这个口子一开,此前签约的人也会不愿意。”
记者查看了37名没签约住户的意见书,超过30户的要求与刘刚相似。
而对于那些原来经营商铺的人来说,一两年内不能营业只能拿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助,让他们也难以接受。
除了对补偿不满,一些拆迁户认为,旧城改造是领导的政绩工程。
“建那么多商铺和住房谁来买呢?”新街A区拒绝签约的一名拆迁户说,他在工商局工作多年,“就我个人对纳雍经济的了解,现有商业设施足够满足人们需要了。政府这么做完全是与民夺利。”
7月18日,纳雍当地逢集,商业中心的新街片区挤满了人,而新街南边刚建好的步行街,大部分商铺门可罗雀。
张华认为,这是因县城太小消费能力有限。随着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势必有大量人口涌入,“那时现有商业设施完全不够用”。
开发困境中双重压力
424户已搬迁居民的耐心和情绪,可能跑掉的开发商,都让建设局长张华担忧
开发商刘晴川说,也考虑过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拆迁难题。
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开发商与被拆迁人无法达成协议的,由开发商向拆迁主管部门即建设局,申请裁决,被拆迁人不执行裁决的,由建设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并不是一个很复杂的程序,不过刘晴川一直没等到法院的强制执行。他前后递交两份申请,建设局都没有做出裁决。
一名开发商透露,他的申请曾得到建设局裁决,但建设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就没了消息。张华证实确有此事。
“裁决送达被拆迁人手中,却得不到强制执行,是对建设局威信的损害,所以建设局不愿再裁决了。”该开发商说,有多名法院人员的房子在拆迁之列,所以法院不会去强制执行。
7月19日,纳雍县法院院长卢智华称,该院并未接到建设局的强制执行申请。若今后有,法院会配合。他说此前法院极少介入拆迁工作,“拆迁是政府的事情。”
张华则称,刘晴川的申请之所以未裁决,主要是因一旦裁决会推翻现有补偿方案。他称,如按正常评估程序,居民势必要补差价给开发商,更难令居民接受。
刘晴川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拆迁难题的希望,就此破灭。
作为最早到纳雍的开发商,他的项目进展最缓慢。不过其他开发商也一样面临拆迁困境。
毕节市昌宏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项目,是一个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的商住小区,涉及拆迁户400多户,目前有140多户搬了。总经理向天波估计,原定三年半完成的工程,五年内难完成了。
刘晴川的项目是从2007年9月10日开始拆迁的。5天后,第一户人家郭中正夫妇就签了协议。宏鑫公司曾再三保证,两年后老两口就可搬回新居。随后,二三十户陆续签约搬走。
但僵持中,两年过去了。两年后,跟儿子一家三口挤住的郭中正老人发现,自己住的旧楼还没拆,只拆了门窗。他找到宏鑫公司:“我不要赔偿,你把门还给我就行。”
这不仅是刘晴川担心的,也是张华最担心的情况。全市已有424户搬迁,这些人耐心越来越有限,而他们的情绪,直接关系到整个纳雍县的稳定。
另一方面,张华还担心开发商的情绪。毕节行署曾发生过开发商房建了一半跑掉的情况。
张华让拆迁办给拆迁户写过保证,一旦开发商跑掉,政府负责安置居民。虽然刘晴川向张华“保证不跑”:前期投入1000多万,现在走了打水漂了。
但张华还是有些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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