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个人奋争难以曝晒“三公”消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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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评论:个人奋争难以曝晒“三公”消费
2009年08月04日 17:15 来源:燕赵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相关新闻河南一青年要求政府公开信息被当成间谍(图)

  河南南阳青年王清向南阳市上至市政府下至一个区的蔬菜办公室共181个行政部门,提交“三公”(公车、公款吃喝、公费旅游)消费等7项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结果王清拿到回复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各部门对他申请公开的事项,要么避而不谈,要么答复“无依据公开”,可以说没有一份是完整的有实质意义的回复。他更被有些单位怀疑为间谍。(8月3日《河南商报》)

  王清并非公益诉求要求政务公开的第一人。去年11月,沈阳市民温洪祥就向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政务公开办等部门递交了一份《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沈阳市政府各个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公开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出国考察费等财务账目;今年1月,上海公民严义明向财政部和发改委提交了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的信息。1月21日,财政部给严义明做出书面回复:中央预算、决算草案需要经全国人大的审查和批准,在批准前不宜对外公开。

  不出所料,温洪祥的申请仿佛“泥牛”入海,没了动静;而财政部给予严义明的回复看似及时,却难逃“以时间耗空间”的宿命。因为在中央预算、决算草案经过全国人大审查批准后,财政部并未再回应严义明的信息公开请求,而习惯性地让大众舆论和严义明一起淡忘掉这件事;而王清得到的“回应”更令人啼笑皆非,竟被南阳一些机关怀疑是间谍。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至今已经一年多,但由于没有一股恒久而独立的力量来推助实施,依然像一纸空文。

  在公民社会不断向前掘进的今天,公民对政府的“信息阳光”之诉求犹如小树苗渴望雨露,这股力量只会增加不会削弱。政务公开是打造现代服务政府之必须,也是尊重公众知情权之必要,是防范公权人“暗箱操作”的“杀手锏”,更是现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经之途。一个成熟的纳税人权益受到敬重的社会,一个公权力得到充分监督和有效制衡的社会,不是靠一两个像王清这样权益觉醒的公民来敲醒政府的神经。靠的是公权人用权与用钱的全程信息亮化作制度保障;靠的是每一笔税款从起点至终点的全过程监督,不留一丝监督盲区。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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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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