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地
此时,中国共产党高层也正在为此展开争论。从1950年2月到1950年6月七届三中全会召开这段时间,中共中央总结了历史经验,提出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路线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但从5个中央局(缺西南局)和一些分局、省委、区党委给中央的复电看,华东局、西北局、华北局认为,不动富农的土地财产,应当包括旧式富农的出租地;中南局和东北局则认为,旧式富农的出租地还是要动(因为有出租即有剥削)。在省委、区党委中,也普遍持有这两种意见。
据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一书中回忆,在七届三中全会刘少奇所作的《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中有这样一段文字:“我们所采取的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是一种长期的政策。在整个新民主主义的阶段,都是要保留富农经济的。”
但在这份报告中,毛泽东又特意加了下述一段文字,为富农出租土地的争论作了注脚:“在两年前(指新中国成立前的1947、1948年),在战争谁胜谁负问题还没有解决,富农还倾向于地主、国民党一边,而战争胜利又要充分满足贫雇农的土地要求时,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是正确的”。这说明,对待富农出租土地的态度和原则,在新中国成立前后有一个基本的变化。
1950年春节之后开始的黎明村土改,因为发生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富农的出租土地因而得以保全。杨宝瑞领导的青年队一家一户地核查土地,与农会领导成员、土改工作队的军队干部反复磋商,最终贴榜公布的分地方案,颇有些现代的行政决议与复议味道,因为“第一次张榜之后,大家是可以提意见的”。
土改工作队的干部反复告诫青年队,土改中不要使用武力。这一条在黎明村的杨宝瑞们身上被执行得很彻底。村里的3户地主和其他富农,“并没有什么抵抗”。杨宝瑞说。
村里一位叫做刘瑞山的老人回忆,其实,一些富农在土改开展之前,已经把部分土地转手,一些富农也变为“自给自足的中农”。无形之中为土改减少了许多矛盾和冲突。
这一轮的土改和分地很快结束。杨宝瑞全家多出了6亩地,一年多出了1800斤棒子的收成。杨宝瑞每天下地干活都哼着小调,“美得不行”,“走在路上,你会发现大伙儿都有小调哼着”。
土地改革两年之后,全国粮食总产量达3278亿斤,比上年增长10.6%,比1949年增长44.8%!超过战前最高水平(1936年的3000亿斤)。
杨宝瑞至今还记得1952年的春节,自己兴致勃勃地去组织高跷队、亲自上去踩、几乎闪了腰的往事,“真是从心底里乐开了花”。
即使是30年后同样引起生产力大解放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带给杨宝瑞那种归属感的快意,仍然比不上土改,“因为它完全为我所有”。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52年底。之后的互助组和人民公社化,使得杨宝瑞再也没有找到土改之初从土地上得到的强烈归属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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