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土系统成腐败重灾区 落马67人九成涉大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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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国土系统成腐败重灾区 落马67人九成涉大案
2010年01月06日 21: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杭州1月6日电(记者 汪恩民 通讯员 范跃红)今天,记者从浙江省检察院获悉,截至11月25日,2009年该省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国土系统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1件67人。“由于房价地价的快速上涨,使得2009年国土系统贿赂案件涉案金额暴涨,90%以上是大案。”浙江省检察院副巡视员、反贪局副局长倪集华在分析今年国土系统贿赂案件时指出,个案受额百万元以上的大案已是司空见惯。

  记者了解到,这67个落马的“大贪“中,其中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5件39人,包括7名正局长、8名副局长,渎职侵权犯罪等案件26件28人。

  翻开厚厚的案件记录,最新的一页停隔在一个特殊的日子。2009年12月25日,在人们与亲朋好友欢庆圣诞节之时,对于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原局长李幼祥来说,迎接他的却是即将到来的铁窗生涯。当天他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的一审判决正式生效。法院判决认定他在担任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房产公司负责人、建筑承包商等人在工程监管、验收、工程款支付以及征地、项目建设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10万余元。

  然而,这不过是冰山下的一角。2009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紧盯群众关心的土地资源稀缺、房价高企等热点问题,认真研究发案规律,从中发现国土系统职务犯罪线索,在该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立案侦查了一大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

  房价高企:背后权钱交易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今年立案查处的61件国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中,有近三成涉及国土官员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利益纠葛,受贿犯罪案件更甚,一半以上的受贿国土官员与房地产商有不同程度的利益交集。而由于房地产复杂的利益链,波及的贪腐官员又从国土系统延伸至城建、房管、规划和政府官员等。“2009年浙江检察机关查处的近千件贪污贿赂案件中,至少有四分之一案件涉及房地产。”浙江省检察院有关人士说。

  2009年3月,台州市检察院从当地一家房地产企业涉嫌行贿的线索入手,先后立案侦查了台州市国土局原局长刘长春、台州市国土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原局长王尚友、台州市国土局路桥分局原局长李嘉、副局长郭炳涛、温岭市国土原局长吴宗斌、副局长杨文斌等受贿大案。同时,台州市检察机关还从分析房地产开发的利益链入手,顺藤摸瓜,立案查处了中国建设台州市支行原行长蒋达强、台州市路桥区委原副书记郑敏华等8件9人涉房涉土贿赂案件,在当地形起了强烈反响。在台州论坛上,网民们对检察机关查处这一大批职务犯罪评价甚高,认为检察机关顺应了民意,抓住了犯罪分子的“命门”。

  与此同时,在经济相对欠发达的丽水市,当地检察机关敏感地捕捉到当地高房价背后隐藏的国土系统与房地产商之间权钱交易的线索。经过上下两级检察院联动,一举立案查处了丽水市国土原局长叶杰耀、土地利用处原处长何敏、景宁县两任国土局长陈守霖、沈永明、丽水市国土局莲都区分局原副局长魏兴等13件13人贿赂案件及丽水国土勘察院贪污受贿窝案。这些案件中既有国土局一把手,也有中层领导,还有一线从事测量的干部,涉案面广,大要案比例高,全部为大案,其中丽水市国土勘察测绘规划院原院长郑宏峰贪污225万、受贿150万(11月27日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涉案金额更是创下了该市历史上的新高,被称为“丽水贪腐第一案”。通过办理国土系统案件,丽水市检察机关还带出了一批城建系统涉房涉土贿赂案件。

  宁波市检察院则从办理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渎职窝案中挖出了该市国土局“一把手”邬明德(副厅级)受贿119万元大案(11月3日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半),又顺带出该局法制监察局原局长任林苗受贿案,两人均为房地产公司转制及房地产开发中土地出让金退还,为房地产商提供便利,收受巨额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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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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