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就《国防动员法》答记者问(4)——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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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就《国防动员法》答记者问(4)
2010年02月27日 10:32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问:《国防动员法》为什么要规定特别措施?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为了保证战时动员的顺利实施,需要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社会实行管制、限制等特别措施。这是世界主要国家国防动员的通行做法。本法规定的特别措施主要是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根据需要,可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实行监管;对人员活动的区域、时间、方式以及物资、运载工具进出的区域进行必要的限制;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实行特殊工作制度等。本法同时规定了实行特别措施的决定机关、组织实施机关和实施的要求。这些规定,完善了国防动员的措施和手段,对保障战时动员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问:近年来,我国国防动员体系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防动员法》对国防动员体系与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的相互衔接有什么规定?

  答:本法在总则中规定,国防动员体系应当与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相衔接;在第三章又规定,国防动员实施预案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当在指挥、力量使用、信息和保障等方面相互衔接。这样规定是考虑到国防动员体系和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体系。国防动员体系对应的是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胁的情况,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对应的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两个体系应当相互衔接。战时应战是国防动员建设的根本,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是国防动员功能的拓展。提高应对各种危机和战胜自然灾害的能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国防动员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国防动员系统有一支以民兵、预备役部队以及各种专业保障力量为骨干的队伍,有一定规模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可以在平时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中发挥重要的应急作用,在用兵中练兵、强兵,实现“应急使用”与“应战准备”相互促进。

  问: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拟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对《国防动员法》的宣传学习?

  答:《国防动员法》是我们期盼多年的一部法律。国家国动委对做好法律出台后的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十分重视,预先进行了筹划和安排。近期主要是抓好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宣传。协调组织有关新闻媒体适度报道《国防动员法》的立法情况,全文刊登法律文本,发表领导同志署名文章和有关学习材料,使人民群众了解《国防动员法》的基本内容和法律出台的重要意义。通过出版发行《国防动员法》释义及其他有关学习辅导材料,制作发行《国防动员法》电视宣传片、广告宣传画,组织国防教育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搞好普及《国防动员法》知识的宣传。

  二是抓好教育培训。有计划、分步骤、有组织地对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充分利用国防动员工作机制,协调组织各级政府机关、军队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学习《国防动员法》;对国防动员系统工作人员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组织专题学习教育,为深入做好《国防动员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奠定基础。

  总之,要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尽快使《国防动员法》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国防动员建设的良好氛围。

  (黎云、杨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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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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