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咎辞职的党政领导一年内不得重任原职相当职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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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咎辞职的党政领导一年内不得重任原职相当职务
2010年03月31日 22: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引咎辞职的党政领导一年内不得重任原职相当职务

  选拔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 党委领导将被问责

  突击提拔干部将可追究党委主要领导干部责任

  中新网3月31日电 中国官方媒体今日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规定,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

  文件中第十六条中规定,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文件同时写到,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资历、特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并同时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得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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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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