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血案凶手被判死刑 330万民事赔偿或成空判——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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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南平血案凶手被判死刑 330万民事赔偿或成空判
2010年04月09日 08:32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犯罪嫌疑人郑民生被押上法庭。新华社记者 张国俊 摄

  自称被迫害才去杀人

  在法庭上,郑民生说,他杀人是“被迫”的,“都和一个女人有关”。

  郑民生说,他与卫生站附近店铺房东的女儿叶某认识10年,但并没有实质性接触,“可是叶某到处说我常给她发短信、打电话,且非我不嫁,反反复复的。叶某有精神问题,他们家觉得没面子,于是就决定污蔑我在长沙杀人,”并要在3月23日动手抓他。郑民生甚至称叶某家属与警察当他面数钱交易企图陷害他。所以他要制造轰动事件,将那些要陷害他的人曝光出来。

  但公诉方提供的证词显示,郑民生与叶某“没有恋爱关系,是郑民生一厢情愿给对方打电话”。在郑民生提出的5名恋人中,只有一名和他是男女朋友。

  同时,郑民生同事和亲人的证词显示,郑民生与同事、亲人的关系并不融洽。“他性格内向,总觉得别人要害他,喜欢误会同事”“不喜欢讲话,经常和家人吵架,不喜欢家里人管他”。

  -回放

  3月23日7时20分,南平实验小学门口,郑民生连砍13名小学生,其中8人死亡,5人受伤,受伤学生多为胸部刀刺伤,全部因失血过多而休克。目前,4人已转入普通病房,1名还在ICU病房治疗,但已脱离生命危险。

  南平市政府已向每个遇害学生家庭发放“社会救助、人文关怀”费26.25万元。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南平市教育局给每户慰问金合计12000元。

  -判决

  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昨天11时59分,经过4小时的审理,合议庭合议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郑民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郑民生“生性多疑,自卑而不自信”,因屡次恋爱受挫,又与同事、家人关系不和,遂悲观厌世,持利刀疯狂地朝无辜的13名小学生的颈部、胸腹部等人体要害部位猛割、猛捅,致8人死亡,5人重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被告人供认不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于郑民生提出的“叶某家属迫害”一事,“均无证据支持,不予采纳”。法院同时对该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审理作出判决,判决郑民生赔偿13名死伤者亲属各种款项330多万元,每个死亡孩子家庭获赔40万到41万,伤者家庭获赔1万到3万元。不过郑民生表示,自己没有一件值钱的东西。

  一审宣判后,郑民生在被带离法庭前高声问道“我可以上诉吗?我要上诉”。

  -法律难题

  民事赔偿或成空判

  尽管郑民生当庭表示,他应该支付赔偿,但“没有任何财产”。 民事赔偿部分则取决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死刑犯有无财产或者被执行死刑后是否有遗产,如果有遗产可以向继承人追偿继承的那部分。而以郑民生的现实经济状况,或许民事赔偿将无处追讨,330万赔偿将无法真正落实,不少受害者亲属对此忧心忡忡。

  受害人家长陈先生说,目前南平市已向蒙难的8位学生家庭每户发放社会救助金26万多元,此外对受害学生尽力治疗,然而受害孩子康复等费用仍是一笔天文数字。

  家长欲追究学校责任

  受害人周禹笑的父亲说,这件事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何硬要规定7时30分才能进校,让数百孩子在校门口等待。学校要是早开门一分钟,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些事了。但学校到现在从未承认过自己的应负的责任。

  学校认定学生是在校外受伤,则保险公司免予赔偿。“难道学校门口的操场也是学校的范围和财产?”欧阳宇豪是在校外被捅了一刀后,跑到校内的门卫处求救,在那里被再刺一刀,“这算校内还是校外?学校不能逃避问题”。

  受害学生家长已初步打算另聘律师,追究南平实验小学的连带民事责任,要求履行民事赔偿。

  据《广州日报》《信息时报》《东南快报》《海峡都市报》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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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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