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发展规划纲要出台 中央挺粤港澳扩自主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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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三角发展规划纲要出台 中央挺粤港澳扩自主权
2009年01月09日 08: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家发改委8日公布“珠三角发展规划纲要”。图为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接受采访。(图片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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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月9日电 香港《文汇报》今日在“要闻”栏目刊发报道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公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纲要最引人注目的,是强调支持粤港澳三地在中央有关部门指导下,扩大就合作事宜进行自主协商的范围。鼓励广东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与港澳共同编制区域合作规划。

  此外,纲要还提出珠三角要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进一步加强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合作的规划,到2020年把珠江三角洲地区建成粤港澳三地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全球最具核心竞争力的大都市圈之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在此间公布上述《纲要》,纲要指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战略定位,是探索科学发展模式试验区、深化改革先行区、扩大开放的重要国际门户、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

  这份长达50多页、分为四大部分的纲要强调,要保持珠三角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保持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同时,纲要支持粤港澳合作发展服务业,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物流、高增值服务中心和澳门作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地位。

  纲要提出,中央政府将全力支持在珠三角地区的港澳加工贸易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向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实现转型升级。中央支持广东与港澳在城市规划、轨道交通网络、信息网络、能源基础网络、城市供水等方面进行对接;加快建设广深港客运专线,尽快开工建设港珠澳大桥、深圳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和与香港西部通道相衔接的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积极推进莲塘香园围口岸规划与建设,积极推进深港空港合作等项目。

  纲要提出,支持劳动密集企业顺利过渡,并协助港资企业拓展内地市场,以增加应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能力,支持粤港澳合作发展服务业。

  根据纲要,中央政府鼓励粤港澳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应急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开展合作,为港澳人员到内地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共同建立绿色大珠三角优质生活圈。

  纲要并提出,到2012年,珠三角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到2020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届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35000元,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比2012年翻一番,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0岁,实现全社会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城镇化水平达到85%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环境质量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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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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