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迷债首案处理结果:新鸿基投资斥8500万回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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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曼迷债首案处理结果:新鸿基投资斥8500万回购
2009年01月23日 08: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图片来源:星岛日报)

资料图:香港数百名购买了雷曼相关投资产品的市民,游行到中环十九间销售这些产品的银行示威,要求银行尽快处理这些事件。 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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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月23日电 香港《星岛日报》今日在头条刊发报道称,香港迷债风波22日晚突传喜讯,证监会完成首宗就迷债销售手法的调查,结果与新鸿基金融旗下的新鸿基投资服务达成协议,新鸿基自愿按最初投资本金,向该行合资格客户悉数回购未到期的迷债,涉资8500万元。

  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22日傍晚临时会见传媒,公布该会与新鸿基投资服务达成协议的消息。他指出,这次处理方法所达致的成果,符合投资者的最佳利益,对这宗个案所达致的结果感到相当满意。

  根据回购计划,新鸿基将向该行合资格客户回购未到期的迷债,但只限第一市场的零售客户,不包括透过第二市场购买迷债的客户,也不包括被界定为专业投资者的客户。至于已向新鸿基展开法律行动的客户,以及达成和解并已收取一笔超逾投资本金的款项的客户,也不获回购。

  故这次回购涉及310名新鸿基的迷债客户,新鸿基以约8500万元,赔偿这批迷债客户全部投资本金,并会在客户接纳回购建议后30天内向客户支付款项。

  这是首次有迷债分销机构实时按本金向客户进行回购,可谓迷债苦主首场小胜仗。不过,这次受惠的苦主毕竟为数不多,绝大多数的苦主都是通过银行购买迷债,但银行的回购价格乃根据迷债资产的市值,而非按客户当初的投资本金,所以客户难以全数回本。何况迷债信托人面对雷曼清盘人的法律挑战,也延误回购工作至今,依然没有解决出路,社会注视新鸿基原价赔偿的做法,会否对银行造成压力。

  香港银行公会雷曼事件专责小组发言人称,目前无法评论新鸿基原价赔偿,会否对银行构成压力,相信要先了解证监会的调查结果及新鸿基的做法,并进行讨论。她又指,虽然回购迷债的法律问题还未解决,但小组工作没有停止,目前仍就银行垫支的1亿元基金的使用方法,与信托人汇丰进行磋商。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有关证监会的决定是经过严谨的过程和全面、有效率及公平的调查,该局有信心证监会及金管局会继续就收到投诉,公正、认真和迅速地进行调查。

  证监会经过调查后,就新鸿基自2002年起向客户销售雷曼迷债涉及的内部系统及监控措施,对该行作出谴责。新鸿基不承认任何责任或过失,但确认证监会关注事项的严重性,结果与证监会达成协议。

  除了赔款外,根据协议,新鸿基投资服务须继续全面协助及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并委任独立的会计师行,检讨该行的内部监控及合规制度。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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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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