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8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联邦法官26日裁定,亚利桑纳州的州法规定从事选民登记必须出示公民身份证明的要求,抵触联邦法,不得实施。这项裁定排除包括新移民在内的投票障碍。但联邦法官也同意,尽管完成选民登记,但在真正投票时,仍必须出示有照片的身份证明。
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庭26日裁决,亚利桑纳州选民2004年创制的这项规定,违反“国家选民登记法”。亚州州法旨在防止非法移民投票。
“国家选民登记法”指出,各州必须接受和使用联邦选民登记表,而无需额外的文件。美国选举协助委员会曾去函亚利桑纳州,说明亚利桑纳州必须接受联邦选民登记表,不需证明公民身份。但亚利桑纳州未予采纳。
“民权律师公会”26日表示,亚利桑纳州这项规定已使成千上万的公民无法投票。许多亚利桑纳州的穷人及印第安裔,并没有驾驶执照,也没有身份证。
联邦上诉法院这项裁定基本上无助亚州这次期中选举,因为选民登记早已结束,这次投票时仍必须出示身份证明。亚州州长对这项分离式判决表示不服,但当未决定是否要继续再上诉。
美国民权自由联盟(ACLU)、美国中老年人协会(AARP)、“拉丁裔联盟”(League of United Latin AmericanCitizens,LULAC)、亚利桑纳州跨部落协会、亚利桑纳州妇女选民联盟等团体共同提告。(林宝庆)
参与互动(0) | 【编辑:陆春艳】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