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呼吁通过立法来保护海外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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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呼吁通过立法来保护海外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3)
2009年12月19日 10:10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亟待立法

  保护海外派遣劳工权益

  业内人士呼吁,应当通过立法来保护海外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常凯认为,立法保护海外派遣劳动者,应坚持国际劳工组织“劳动不是商品”的原则,以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为依据,确认外派劳务机构与外派劳工的关系为劳动关系。在这一基础上,再针对外派机构的特点,就外派机构的性质、资质、权利义务、监管以及外派劳工的基本权利及其法律救济等作出规定。

  由于外派劳务涉及到国际关系,仅靠国内立法是不够的。常凯认为,国家之间应就国际劳务输出等签订多边或双边的外派劳工协议。在这一协议中,除了一般的商务协议的内容外,还需明确劳动法律和劳工保护的相关内容。针对外派劳工的特点,要研究解决关于国家之间有关外派劳工相关诉讼的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

  “构建对外劳务派遣的法律体系,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在这一关系中的政府责任。”常凯说,政府必须保护在国外的派遣劳动者,建议中国驻外使领馆在中国外派劳工聚集的国家和地区设立劳工参赞,专门从事劳工事务的处理和劳工保护工作。

  有业内人士指出,为保障境外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现阶段应当由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制定境外就业条例,明确境外就业的方针和基本政策,准确界定政府、行业组织、社会服务性机构、中介公司和境外就业人员在境外就业体系中的地位,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记者 刘姝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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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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