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馆多拒 律师不满
纽约移民律师王维山说,广州领事馆以拒绝率高闻名。如果是年轻男女结婚,提供数据齐全,一般都会批准。但是,如果过去有婚史,就很难。未婚妻(夫)签证(K-1)也是如此。
他说,去年一些美国移民律师集体给美国国务院和国会写信,对广州领事馆的做法表示不满。其不满的原因是,领事馆拒绝移民申请后,并不提出具体理由,只说句“怀疑婚姻不真实”就退回了。信中列出二、三十种拒绝的理由,甚至“不懂英语”也是其中一条。这些律师指责广州领事馆“太主观武断”。
他估计,有婚史的移民申请拒绝率达到80%。“拒绝的原因什么都有,移民律师很难判断。”广州领事馆一句“不相信”就拒绝了。“领事官员有酌情裁判权,受益人一点反驳的机会都没有。”这不像在美国法庭,申请人还有上诉的机会。“美国国内和国外对移民申请的处理不同,实行双重标准。”
他认为,结婚移民不可能都是假的。但是,因为发现有假结婚,就不批准真结婚,“搞得谁也去不了”。例如,一名福建籍男生十六、七岁赴美,在美国上学、工作。“因为想到挑选余地比较大”,他回到福建找个女朋友。两人结婚后,男生为妻子申请移民,因为被怀疑假结婚而拒绝。“现在,妻子已经怀孕。小伙子只能几个月去中国一趟。”
▋中年男性 最难申请
陈梅说,她感到现在最难申请的是40多岁申请人,他们的中国配偶有两个孩子。“许多案件是移民局批准两次,领事馆拒绝两次。”有的申请在2002年提出申请,八年过去了,现在渺无音讯。
例如,一名40多岁美国公民和妻子离婚后,回到福州找了一个带有两个孩子的离婚妇女。结婚前后,美国公民共回国两次,结婚后提出移民申请。两人在照相馆照了结婚照。“但是,广州领事馆拒绝批准,认为结婚照一看就是假的。而且,申请人三年没有回去。”她说:“我看不出来这些照片是假的,移民局也没有看出来,因此又批准一次。”
王维山也有同感。他的一个40多岁的男性申请人,离婚后回到福州和一个离婚妇女结婚,然后申请女方和子女赴美。广州领事馆拒绝发给签证,将申请退回移民局。移民局进行调查,发现其手机没有用本人的姓名,地址也不是自己的报税地址。
移民局还调查其私人汇款公司的存底,检查申请人是否给中国受益人汇款,但是汇款公司拒绝提供存底,移民局无法查证。申请人提供回纽约至福州的飞机票及在中国的结婚照片。后来,移民局再次批准,批准书转到广州领事馆。但是,领事馆还是不批。“因为受益人孩子超龄了,申请人不做了。”
▋机械运用 殃及无辜
郑毅认为,领事馆制定欺诈指标防止假结婚,但是这些指标毕竟只是猜测,领事馆有时机械地运用这些指标,导致许多真实的婚姻也被认为是欺诈,签证被拒绝,真正夫妻不能团聚。
他举例说,领事馆认为缺乏长途电话单和通信是婚姻不真实的指标之一。可是,随着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许多人都通过视频聊天而不打电话。即使打电话,也不用电话公司的长途服务,而是用电话卡或网络电话等,因此他们无法拿出证据。
领事馆认为,照片少或照片集中在某一个短的时期,而不是分散在很长的时间内,也是婚姻不真实的指标之一。毕竟,申请人和受益人相隔很远,申请人不可以经常回去,所以提出分散在不同时间段的照片比较困难。申请人考虑到领事馆重视照片而特意照的一些照片,又会被领事馆认为是在“表演”,实在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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