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
两个途径防“变脸”
据了解,厂商之所以有“变脸”这种讨巧的做法,主要是因为空调设计和电脑软件不一样:电脑软件一旦出现更高的版本,即可在原有版本的基础上直接生机;而空调则不行,空调是无法进行升级的,其系统设计、结构设计都“已成定局”,除非你把原来的空调砸烂重做,否则不可能把低级产品升成更高级别产品。生产商不舍得将上千万台4、5级能耗的空调砸烂,又希望规避政策将其卖掉,于是将4、5级空调换个2、3级的标识,自然成了一举两得的好事。
为什么“变脸”空调主要销往二三级市场?相关人士认为,“一方面是城市消费群体的维权意识普遍增强,另一方面是乡镇根本没有相应的检测机构。”
关于空调企业是否存在产品“变脸”、国家监控是否不力的问题,中国家电协会副秘书长陈钢并不愿意评论,“得罪人的事,我不能多说。”
“国家制定了空调的效能标准,但在具体监控环节却是一片真空。”一位业内专家对记者表示,家电在流通环节缺乏监控,这已是业内都知道的事实。
“空调在出厂前,没有任何监督检测,而是由工厂根据国标委提供的统一模本自行印刷、粘贴能效标识。在进入流通领域后,也没有质检部门把控,消费者只能根据空调上的标识,想当然地购买。”上述业内专家说。
记者随后联系了多位空调生产商,他们也认同该专家的表述。
“要防止‘变脸’,至少需要从两方面着手。”著名空调专家、《空调销售》杂志副主编张彦斌告诉记者,试图依靠企业自律来杜绝弄虚作假是很困难的,加强监控才能从根本上治理“变脸”。“首先是在出厂前,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到工厂抽样检测,这是抓源头;其次是在各卖场,由质监部门定期检测,这是抓销售。”
位,就直接导致了‘三聚氰胺事件’。”专家表示,“随着空调销售旺季的到来,国家质检部门必须加大对空调的检验力度,不能在空调业也上演‘三聚氰胺事件’。”
资料:空调能效标识
能效标识是判断家电能耗等级的一个标准,判定空调能效等级的依据是国家标准《GB12021.3-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该标准于1989年12月25日批准,2004年8月23日修订,并于2005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能效等级的判定目前只考量制冷能效比EER,制热能效比COP则未列入考量范围。
能效标识的底色为蓝色,顶头有“生产者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最重要的是要看标识的中间部分,总共有5个等级标记,分别是(3.4以上是一级、3.2-3.4为二级、3.0-3.2为三级2.8-3.0为四级、2.6-2.8为五级)从绿色到红色,并在左边有信息提示从“能耗低”到“能耗高”,在右上角有明显的规格型号产品的能效等级。
标识的下部提供有“能效比”、“输入功率”以及“制冷量”的具体数据,其中“输入功率”表明了空调在标准工况下工作时所要消耗的电能,“制冷量”则是表示空调在标准工况下工作的制冷能力,“能效比”则可以由前两者计算得出: 能效比=制冷量÷输入功率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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