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延保大玩“躲猫猫” “隐形搭售”为哪般?(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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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电延保大玩“躲猫猫” “隐形搭售”为哪般?(3)
2009年10月29日 08:58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 探讨

  本身很实用何以耍猫腻

  延保即所购买产品在保修期结束后,销售企业对产品维修费用所做的补偿服务。如,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顺便购买保险,以便在国家、厂方明确的“三包”规定之余,再享受1至4年的延长保修服务,费用从几十元至上千元不等。

  家电延保本身是个好东西,比如平板电视、数码产品、笔记本的维修率较高。在保修期之外出现遇到维修的情况时,消费者不再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

  以平板电视为例,市场价格在8000元左右的电视,仅液晶屏的维修费用就高达6000元。而消费者若购买延保的话,将以每天不到1元钱的支出来延长使用寿命。在延保期内,若产生相关故障的话,不需要再支付一系列上门费用和维修费用。若多次修理仍然无法修复时,消费者将获得免费换机的服务保障。

  不单是传统家电卖场,国内的几大家电网购平台都推出了自己的延保服务,合作对象是美国的美延集团。电子商务领域的售后环节一直为消费者所诟病,一位网购企业负责人认为,在未来5年,将延保等各种形态服务融入家电产品销售将成为家电网购的必然趋势。

  这项为消费者解除后顾之忧的举动,何以就演变得有了“猫腻”。业内人士分析说,主要还是今年的销售业绩不佳,企业希望从其他环节增加赢利。

  延保既是商品理应立合同

  在卖场转一转的话,延保标签都会明码标价。上面列明:延长保修1年至几年的不同价格。

  对于近来“隐形搭售”延保的情况,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在未明确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搭售任何产品都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认为,制造企业对于产品质量本身很重视,消费者愿意买延保的话当然没有问题。对于卖场来说,延保是增值服务的项目,但要是强制推销的话肯定不合理。

  其实,消费者购买延保后获得的只是一张“延保卡”作为凭据。“延保卡”上对保几年、费用多少做了一个简单记录,具体细节没有规定。业内人士建议,延保既然是一种商品,最好能以合同的形式,详细写明延保范围、故障责任界定等方面内容,以防日后发生纠纷。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田丛 张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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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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