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起诉千橡:抄袭创意表达法律界定不清晰 (3)——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IT新闻
    开心起诉千橡:抄袭创意表达法律界定不清晰 (3)
2009年11月27日 14:30 来源:科技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争议三

  网站设计是原创还是抄袭?

  此外,开心人起诉称,“千橡在网站的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均与开心网基本相同,其首页的设计风格也与开心网极其相似。”

  但千橡开心则坚称他们没有仿冒原告主页行为,网上交流娱乐空间与在线游戏服务结合的网站模式并非原告独创,网站首页设计也并非被告独有,首页相同或者类似的部分都由该类网站的服务性质和功能决定,属于通用设计。千橡开心网站的很多内容元素均为首创。

  此前,千橡开心相关负责人也曾表示,两个开心网网页差别是很大的,千橡旗下有很多网站,不管是社会化沟通平台还是娱乐平台,如果仔细看有很大差别。从颜色、布局、字体到最终产品是完全不一样的,他说千橡开心网站更多是开心农场、养狗等组件,产品有很大差别。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kaixin001”自身也存在模仿行为,其首页设计与国外的facebook存在很大的类似性,最火的“买卖朋友”和“争车位”这两个组件都是借鉴Facebook网站,而其开发的组件“足迹”,也与Facebook被高价售出的“你到过哪儿”组件颇为相似。

  [专家说法]

  有律师分析,目前我国法律对于抄袭创意表达方面的界定不够清晰,两个网站究竟是谁抄了谁、还是一起抄了别人,这个问题上的争议很大。

  侯登华则认为,如果网页设计上有大量雷同,比如栏目设计、内容等很相似,足以引起公众混淆,那么从主观故意上来讲,即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从这个角度讲,被告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 IT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