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夸大的谷歌“侵权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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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夸大的谷歌“侵权门”
2009年11月30日 09:53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最近几天,京广中心商务楼4层的电话几乎一刻没停。

  这里正是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的办公所在地。大量从全国各地甚至是国外打来的咨询电话,让接线员感到前所未有的忙碌和紧张。

  此前的11月18日,中国作协向谷歌公司发出措辞强硬的维权通告:谷歌公司须在一个月内向作协提供已被扫描、收录使用的作品清单。未经合法授权,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扫描、收录使用中国作家作品。

  11月25日,作协的委托代理人、文著协副总干事张洪波告诉记者,谷歌高层与文著协进行过两轮谈判。但是,并没有达成明朗的解决方案。

  之前将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来势汹汹”的作协,加之在众多作协会员的“炮轰”下,谷歌俨然一副“文窃贼”形象。

  这场“战斗”在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建勋看来有被夸大的嫌疑:“谷歌的政策很明确,若作者不同意作品被数字化,它愿意赔偿至少60美元。愤怒的人们误以为谷歌只花60美元就‘买断’了一本书。真实的情况是,谷歌并未提供全文阅读,只是有限的摘要预览。”

  然而,谷歌所面临的国内批评几乎众口一词:扫描、影印就是侵权;只赔60美元就想买走一本书的版权,“这是挑衅”。

  谷歌真的侵权了吗?

  对一个想读作家韩寒、毕淑敏小说,而又不想花钱买书,甚至是花钱买盗版书的读者而言,谷歌或许只能令其失望了。

  在谷歌图书馆里,搜索韩寒、毕淑敏的图书,只能看到一两行的图书概述、两三页文本的碎片,加上部分目录和版权信息。

  谷歌图书阅读系统还会提供诸如封面、租借、购买渠道等部分信息,但是,企图通过谷歌图书读完当下流行作品的人,几乎只能止步。谷歌图书馆提供的上述信息,甚至不如当当、卓越、亚马逊等图书销售网站。

  谷歌图书馆负责人艾瑞克•哈特曼也对民众过于激烈的反应感到诧异。他说,谷歌目前只提供版权过期图书的全文阅读和下载,那些通过合作伙伴计划获得出版商授权的图书,可以部分阅览和付费下载。

  “对于其他图书,谷歌显示的信息仅限于搜索片段、目录、出版信息,以及哪里可以借到和买到。”哈特曼说。

  不过,这种观点显然不被作协认可。

  10月29日,张洪波专程赴天津面见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冯当场签下委托书,委托文著协向谷歌主张权利,并表示,谷歌数字图书馆是“世界上最大的盗版商”。

  “谷歌的做法是故意侵权,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一种。文著协应该理直气壮地与其交涉,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清华大学副院长、知识产权法教授王兵说。

  王兵指出,图书的数字化是一种复制,将媒介形式由纸质改成了电脑。谷歌公司不经权利人授权,将图书作品擅自扫描上传至数字图书馆,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谷歌作为一个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公司,拥有资深法律顾问,“理应知道这种做法是侵犯著作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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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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