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翻十年前旧账?
举报人八年间三次举报
从2002年开始,范德均在八年内三次举报长虹财务造假,而他和长虹之间的恩怨始于10年前的那场“牢狱之灾”。
2000年4月,范德均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7年。根据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判决认定:范德均挪用公款炒卖承兑汇票,并将利差据为己有;假借商业单位名义销售公司货物窃取返利,金额达77万余元,构成职务侵占罪。不服一审判决的范德均提出上诉,被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范德均说,这已是他第三次举报四川长虹。
2002年,刚服刑两年的范德均在狱中向国家税务总局举报四川长虹虚开增值税发票。据称,国税总局曾委托四川国税局成立专案组进驻调查,调查进行了2个月,因证据不足调查中止。2005年5月,范德均被减刑1年10个月,刑满释放。
出狱后,范德均花了两年时间四处搜集证据。2007年,范德均再次举报四川长虹虚开增值税发票。绵阳国税局认为,范德均提供的证据不够完整和清楚,需要他本人到绵阳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但范德均不愿回到绵阳,因此该案至今未有结果。最近一次举报始于2009年年底,举报事实增加了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一项。
长虹公司新闻发言人刘海中表示,从2007年开始,范德均通过电话、短信、信函等多种方式反复纠缠公司,认为当初公司是有意为难他,要求公司为其“平反”,并“退还”全部赔偿款77万余元,长虹方面予以拒绝。刘海中说,范德均多次扬言将利用可以利用的一切工具和手段报复长虹公司。
是造假还是被黑?
长虹报表曾遭多人质疑
不管是当初范德均入狱还是现在举报长虹,贯穿整个事件的一个关键点,就是“商业承兑汇票”。那么,商业承兑汇票是如何操作的呢?一位彩电企业人士介绍说,从1997年到1998年,长虹的彩电业务正处于鼎盛时期,市场占有率最高。即便如此,长虹的彩电依然供不应求。而当时的存款利率也非常高,大概有4个多点。用现金结款和用承兑汇票结款的效果完全不一样,比如按照最长期“6个月的承兑汇票”计算,对方就可以赚取6个月的利息差额。销售数额大的话,这笔利息差额不是小数。
该负责人还说,其实现在好多大型连锁卖场依然采用承兑汇票结款的方式,主要目的就是赚取利息差额。
从事件被曝光以来,四川长虹只有一次公开回应。范德均认为,自己提供了这么多证据,对方却拿不出证据澄清,这种行为缺乏诚信。“公司的财务数据没有问题,这个回应就是基于范德均全部举报证据得出的。”刘海中表示,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打口水战,公司所有的声明内容都是基于举报信息得出的一个决断。
对于此事件,一种观点是,四川长虹必须接受调查,也有必要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另一种观点是,范德均用意不良,想通过这个事败坏长虹的名誉。
事实上在范德均实名举报四川长虹财务造假被曝光之前,也有多位财经专家对长虹提出过质疑,其中包括知名学者郎咸平和财务专家夏草。
夏草甚至怀疑从1996年开始,四川长虹的财务就涉嫌造假。“其手段多样,比如将投资收入当做主营收入计入财报等等。”
之前曾经状告五粮液的上海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周爱文律师也撰文,分析认为,长虹2008年年报披露存在漏洞,披露的成本、费用存在差异约155亿元,长虹2008年可能存在同时虚增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上百亿元。
对此,长虹方面回应简短而明确:上市公司的公告都是经过监管机构审核的,内容真实完整,所有的回应以2月25日公告为准,没有必要再做解释。
“很明显,这就是要挟不成反而报复的行为”。本来应该是一个经济方面的事件,但现在感觉很‘娱乐’。”刘海中表示,公司曾与范德均反复沟通并开导,但不会就每一细节都做出澄清,那样会没完没了,“如果冷静地思考一下,会发现对方的意图很明显”。
有律师表示,举报人最好是走正常程序,而四川长虹也应该以积极的姿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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