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杀出正规军 广电借牌照垫高行业门槛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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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购物杀出正规军 广电借牌照垫高行业门槛
2010年04月27日 10:55 来源:IT时代周刊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多管齐下是否能清除隐匿在电视购物中的欺诈?

  4月1日,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SMG)宣布,全国首家24小时电视购物模拟频道——东方购物频道正式开播。这标志着国家首次发放的模拟电视购物频道牌照花落东方传媒。

  东方传媒旗下上海广播电视台台长黎瑞刚表示,牌照的发放将有助于抬高电视购物的市场准入门槛。据其介绍,2004年,隶属于东方传媒集团的东方购物成立,其销售额年均增长率达65%,2009年销售额突破28亿元大关,位居全国家庭购物行业第一。

  第一张模拟电视购物频道牌照的发放仅是又一轮打击违规电视购物的序幕。今年3月初,国家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节目管理处副处长杨峥透露,围绕“管”、“促”两大重点,近期将陆续采取一系列行动。他表示,近期广电总局还将出台三大文件,届时全国各地广电将对广告节目展开为期一个多月的交叉监督检查,检查重点在省台和地市台。

  业内人士向本刊记者指出,提高准入门槛、地毯式的“围剿”或将成为清理电视购物“门户”的重要手段。

  剪不断理还乱

  国家工商总局的最新统计信息显示,2009年3月15日至2010年3月14日,全国工商系统12315投诉举报热线共受理电视购物类申诉2686件,比上年猛增55.17%。中国电子商会主办的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也显示,2009年共接到“电视购物”投诉7090宗,经统计,有效投诉共6829宗。

  事实上,在此之前,电视购物已经进入了“严管”阶段。2009年9月10日,广电总局在发出的《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中首次明确,在电视台投放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电视购物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不少于100个坐席的呼叫系统、物流配送和结算系统;具有规范的产品保修、退货、投诉处理等售后服务制度和相应机构、人员;合作前3年内无商业欺诈等不良记录。

  既然各部门都在严管,消费者对电视购物投诉为何不降反升?

  歇斯底里地叫卖、夸大其辞地表演是电视购物中最为常见的招式;商品只能当玩具、投诉无门、退货无主等是购买者屡见不鲜的控诉。其中电视台在多大程度上能被称为“协同违规”?

  一个收视率达全国前五的卫视负责人透露,由于现在许多电视台的垃圾时间广告填不满,一些电视台干脆“赌一把”。一些“垃圾时段”如凌晨、下午等,广告费十分便宜,有时每分钟只要1000元甚至几百元,而且要的时段越多优惠越大。而另一方面,一些商品经过电视购物的“热炒”,其“身价”一下从十几元升至上千元。于是,为了金钱利益,一些不负责的电视台与电视购物企业一拍即合。

  业界学者指出,电视台要靠广告养活,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电视购物的鱼龙混杂。同时,这种营销与经营的分离导致了电视购物“险象环生”。

  段红梅曾是一家电视购物公司的导购,她向本刊记者讲述了一些行业内普遍存在的操作手段,“消费者通过电视屏幕上的电话号码接入电话,咨询完后,即使是消费者无意购买,导购也会多次回拨,极力游说消费者购买。消费者的投诉、要求退货并不少见。电话导购通常只告诉对方其工号,即便是消费者投诉,也没法通过工号找到其人。如若某个消费者再三投诉,其他的同事便会告诉他,先留下号码,稍后回拨。可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上海市12315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则以手机为例,指出了当前电视购物在售后环节中出现的严重问题。据他介绍,常常是生产商在深圳,销售商在北京,物流公司是天津的,电视购物广告播出地是贵州、河北、甘肃等地卫视频道,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不得不辗转多地投诉。但由于掌握的销售商信息少之又少,有的订购热线经过多次转移,因此消费者维权很难。受骗的消费者的维权无疑是堂吉珂德与风车作战。

  一位业界人士悲观地告诉《IT时代周刊》:“电视购物平台很好,但目前电视购物大多数是骗人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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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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