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街头药店堪比杂货铺 保健食品变身"山寨药"——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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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街头药店堪比杂货铺 保健食品变身"山寨药"
2009年01月04日 11:06 来源:南海网-海南经济报 发表评论
披着药品外衣的保健品占据着药店柜台的“半壁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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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起,保健食品甚至普通食品冒充的“山寨药”,将被禁止在药店销售,同时,卖药须附产品档案。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令禁止药店继续经营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者名称相仿、宣传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此举再次引起了市民对用药安全的高度关注。记者昨日(1月3日)走访调查发现,海口部分药店“山寨药”大行其道,“消”、“食”、“妆”、“防”等批号的产品纷纷挤上药店货架。

  暗访: 街头药店变成杂货铺

  昨日下午,记者在海口街头走访,发现几乎所有药店都经营保健食品。在琼山区府城镇建国路琼山人民医院附近的一些药店,保健食品甚至占去大半柜台。海秀路西一家规模较大的药店干脆“变身”成了杂货铺,洗衣粉、沐浴液、化妆品一应俱全。按药店老板的话说,现在满街是药店,朝超市化方向发展,也是在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药店到底该卖什么?很多市民觉得不是个问题。但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队的邢队长却告诉记者,药监部门只管药品和医疗器械审批,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外,所有经营性领域均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放开。相关法规对药店销售日用品没有具体规定,经营者只需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范围即可挂药店的招牌卖保健食品。

  市场: 保健食品时常当药卖

  海口市面上到底有没有“山寨药”存在?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直言,从本质上讲“山寨药”并不是药,它没有“国药准字”批号。但他同时也承认,这种披着品牌药品外衣的非药品曾在市场上存在过。

  海口工商部门去年8月曾查处过一种叫做双歧三效的保健食品,这种纯粹的食品在适应症状上写明:适用于胃胀、胃痛、恶心、缺乏胃动力、腹痛、腹泻、便秘等症。明显超出了食品经销范围,消费者投诉后,海口工商部门对其进行了处罚。记者昨日在海口府城和海甸岛一些药店暗访时,发现宣称能迅速减肥的所谓纯天然减肥胶囊和降血糖胶囊等产品,仍然牢牢占据着药店的货架,不知情的市民们通常把这些保健品当作药品买回家。

  识别“山寨药”别看广告看批号

  记者了解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通知》,我省有关部门并没有收到。对于《通知》中要求药店在销售药品、食品及洗化产品时,均出具产品档案这一要求,有关负责人认为,执行起来需要一个过程。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要买到正规药其实也容易,购买药品首先尽量去大型正规、证照合法、配备有执业药师的药店。其次要看批准文号,正规药品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1个字母+8个数字”,而“山寨药”批准文号是“国食健字+数字”或“某省的简称+卫健用字+数字”。其三,要仔细看说明书,药品说明书的格式通常由“成分”、“功能主治”、“不良反应”等构成,“山寨药”的说明书多数由“成分”、“产品功能”、“适用范围”等构成。说到底,就是看准批准文号开头“国药准字”。(李兴民 李银)

【编辑:朱博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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