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保健食品或食品里不许添加盐酸芬氟拉明——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健康新闻
    药监局:保健食品或食品里不许添加盐酸芬氟拉明
2009年01月08日 11: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8日电 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今日表示,保健食品或者食品里是绝对不允许添加盐酸芬氟拉明。

  据介绍,因监测表明使用减肥药盐酸芬氟拉明可引起心脏瓣膜损害、心力衰竭等严重不良反应,国家药监局即日起叫停盐酸芬氟拉明原料药和制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颜江瑛指出,盐酸芬氟拉明作为一种化学减肥药,现在只有一个品种,就是盐酸芬氟拉明片。盐酸芬氟拉明片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批准在国内上市,目前有3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获得了临床文号,目前市场上使用的量不是太多,这个药属于二类精神药品来管理。目前只有一个制剂就是盐酸芬氟拉明片,没有其他产品。(据中国网文字直播)

【编辑:王赛特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