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确定一批医疗收费标准 包括母婴病房等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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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合肥确定一批医疗收费标准 包括母婴病房等
2009年01月04日 09:41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发表评论

  日前,合肥市物价部门核定了一批医疗收费标准,包括牙科门诊、母婴病房等。

  根据省城物价部门核准,合肥市口腔医院西区特需门诊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特需门诊挂号费10元/人次,含电话预约、建立个人口腔信息电子档案。特需门诊治疗费在现行价格基础上上浮10%。

  物价部门还核准了合肥市妇幼保健院爱婴病房大楼特需病房床位费标准,目前共设三个标准,分别为单人间每床日280元,双人间每床日70元,三人间每床日40元。除单人间不另外加收婴儿床位费外,双人间和三人间都需加收10元婴儿床位费。三个标准的病房设施配备都需具备:普通病房基本配备、不锈钢病床、陪护床、电话、彩电、微波炉、沙发凳、茶几、写字台、衣柜、呼叫器、吸引头、吸氧头、冰柜、中央空调、独立卫生间、24小时冷热水可供淋浴,母婴同室另配不锈钢婴儿床、婴儿磅秤。 (记者张伟)

【编辑:王赛特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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