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女童在幼儿园摔成9级伤残 幼儿园拒绝赔偿——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健康新闻
    四岁女童在幼儿园摔成9级伤残 幼儿园拒绝赔偿
2009年01月21日 11:05 来源: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周女士很气愤,半年多时间里,4岁的女儿小鑫在长沙“幼幼”幼儿园摔伤两次,第2次还把左手摔骨折了,经司法鉴定为9级伤残。现在,小鑫手上留下一条长疤,只要一变天就会痛,而幼儿园对此表示拒绝赔偿。

  分组上厕所时摔伤

  周女士家住长沙香樟路,因为夫妻俩工作都很忙,没时间照顾女儿,小鑫3岁时被送到外婆家附近的“幼幼”幼儿园上白托,早晚由外婆接送。2008年6月24日下午,周女士突然接到幼儿园电话:“你女儿出事了!”赶到医院一看,女儿左手肿起老高,痛得不停哭喊。“幼儿园的陈老师说,当天下午4时25分,幼儿园组织小孩分组入厕洗手,有2名老师在厕所监护。第一组小孩快洗完时,老师让第二组的小孩进厕所,没想到,第一组的小余转身准备出来时正好与第二组的小鑫相撞,小鑫左手撑地摔倒在地。”周女士说,幼儿园老师赶紧扶起了小鑫送往医院,经诊断系左手桡骨骨折,住了1个多月的院。“动了手术,打进了钢钉,手腕上还留下了一道六七厘米长的疤痕,才3岁的孩子却承受这么大的伤害,心疼啊。”周女士说。

  协商5次没结果

  但这并不是第一次。周女士说,2007年11月初的一天,女儿在幼儿园组织吃饭时和同学发生争闹,小鑫的头碰到餐桌一角,右眼角破皮出血,治疗了两个星期才结痂痊愈。“幸好伤在女儿的双眼皮内,外面看不出伤痕。”“小鑫是女孩子,手上留下这条疤痕,夏天穿裙子就会露出来,我们得想办法把这道疤痕消去才行。”父亲许先生苦恼地说,经过法医鉴定,女儿确认为9级伤残,现在孩子的手一到下雨天就痛,明显没有完全康复。“女儿是在幼儿园组织上厕所时摔伤的,我们提出伤残、后期治疗等费用共计6万元的赔偿,这还没包括女儿前期住院治疗费,但夫妻俩前后5次与幼儿园协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幼儿园:这是个意外

  “幼幼”幼儿园周副园长承认,小鑫确实是在幼儿园里摔伤,但这是个意外事故,双方谁也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医治过程中,他们一直很积极地配合家长,“我们也希望能跟家长协议调解好。”

  19日,在长沙天心区教育局负责幼儿教育安全的梁科长协调下,家长和幼儿园再次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只能赔3万元,其中包括已支付的住院费。”幼儿园表态。

  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周女士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女儿的合法权益。

  □律师说法

  属于责任事故按伤残等级赔偿

  建维律师事务所何凌峰律师说,意外事故是不能预见和避免的,但家长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就同时把监管权全权交给了园方。幼儿园在看管小孩期间小孩发生事故,幼儿园存在分工监管职责,属于责任事故,幼儿园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在事后赔偿方面,既然是责任事故,应该严格按照伤残等级进行赔偿,双方如果在赔偿金额问题存在分歧,可以协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编辑:王赛特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