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了父亲不见 未婚妈妈盼好心人收养儿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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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出生了父亲不见 未婚妈妈盼好心人收养儿子
2009年02月10日 09:03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望着在温室里躺着的孩子,小兰忍不住眼含泪水。这是她自己的亲骨肉,可现在,她只能将她交给别人抚养,因为她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大。“我希望有好心人能将这个孩子养大,我什么条件也没有,只希望能让这个孩子健康成长。”

  孩子出生了 父亲不知在何方

  今年21岁的小兰是广西南平人,来东莞才一个多月。2月3日,她在东莞市人民医院产下一名体重3斤6两的男婴。医院告诉她,孩子必须进温室护理才能存活,大概需要两周时间护理。当她得知护理的费用需要近2万元时,她几乎绝望了。

  “我生产的费用尚未结清,还欠两家医院1500多元和2000多元,现在我去哪里找钱给孩子护理。”小兰一筹莫展。她还在私底下向记者透露了一个消息,她是未婚妈妈,孩子的爸爸身在何方,她也不是很清楚。

  “我相信他不是不要孩子,他和我一样,也是没钱养这个孩子。”小兰说。

  聊天结识男友 意外怀孕留下孩子

  小兰对男友感情很深。她向记者讲述了和男友认识和相恋的过程。男友阿文也是她的家乡人,2007年初,在一个朋友聚会上,他们相识了。“当时我们也没说话,仅仅只是见面而已。”小兰说。

  但一次QQ聊天改变了他们。“经过一番沟通,我们互留了联系方式,后来也主要是在网上联系。”小兰告诉记者,2007年下半年,他们才见第二次面。这一次,他们正式确定了恋人关系。去年3月,她到医院看妇科病,医生告知她怀孕了。

  他把消息告诉了男友,但两人一筹莫展,明知道自己现在的状况没办法养活孩子,但却不忍心打掉孩子,于是他们决定留下孩子。

  愿意无条件将孩子交由别人收养

  昨日下午,记者在南城步行街附近一间小屋见到了小兰。在这间小屋子里,放着一些做鞋子的面料,屋内显得狭小而凌乱。小兰来东莞就一直寄居在这里。小兰说,这里是一个亲戚打工的地方,因为春节老板不在,她才得以栖身,不然她还没地方住。

  “你为什么不回家呢?”记者问小兰,“我是被家里赶出来的,因为我没有结婚就怀孕了,父母非常生气,我妈妈有间歇性精神病,家里人怕她受刺激,就把我赶了出来。家里的亲戚都在骂我,我在那里也待不下去了。”说着说着,小兰就不说话了。

  小兰告诉记者,她怀孕后,男友很照顾她,两人搬到佛山租了一间房子同居了3个多月。那段时间两个人都没什么钱,她去一家制衣厂打工,却总是吃不好。“可能就是那个时候营养不良,所以孩子出生时体重不够。”

  “我希望有好心人能收养这个孩子,他是我的骨肉,我带他来到这个世界,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离开,我虽然没能力抚养他,但我相信会有好心人能救他。”小兰说这是她最后的打算。

  她说,她没有任何条件,只要孩子以后健康成长,她就心满意足了。

  孩子爸爸:我很想要孩子但没能力抚养

  为了进一步了解小孩子父亲的想法,记者做通小兰的思想工作,通过QQ联系上了孩子的爸爸。

  阿文明确向记者表达了他的想法。“我和小兰感情很好,可是我们真的无力抚养孩子。我现在还欠着债,所以我现在正在外面拼命挣钱,但是孩子如果没人救他,可能就会死掉。我希望好心人能救救他,我日后一定会报答。”

  阿文告诉记者,他自己父母早已双亡,现在一个人在外打拼,有小兰他才觉得自己是个有用的人。他曾经犯过错,因为好赌没有攒下钱,也没能和小兰结婚。

  他说,他一定会赚够钱回来娶小兰!

  律师说法

  收养资格有严格限制

  小兰和阿文都无力抚养孩子,将孩子交给有能力监护和抚养的人收养,也许是无奈中的希望。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有无合法程序可行呢?记者采访了广东海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丽芳。

  张丽芳说,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具备领养资格的人,只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双方达成协议,孩子就可以被收养。

  而收养资格有严格限制,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那么领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才可以领养孩子;有配偶者收养则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收养,同满30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代希奎、周伟涵)

【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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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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