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大代表建议恢复强制婚检 可纳入医保范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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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人大代表建议恢复强制婚检 可纳入医保范围
2009年02月15日 16:37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自从婚检脱下“强制”外衣后,广东的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就开始攀升。昨天,省人大代表王伟阳建议,在广东实行免费的强制婚检。兰茵代表则建议,把婚检划归计生部门,婚检费纳入新农合和城居医保的范围。

  取消强制婚检后果很严重

  王伟阳分析,强制婚检被取消,现在大多数人不愿婚检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不想让婚检破坏彼此之间的信任;既然登记不需要婚检证明,何必花费时间、精力去婚检;认为单位的每年体检可以代替婚检;还有人觉得要孩子时再来产检也一样……

  可就是这些观念上的错位,让许多带着遗憾的小生命降临人间,许多家庭从此蒙上阴影。就全省范围来说,2002年全省的婚前检查率为62.46%,2007年跌到5.43%,与此同时,新生儿出生缺陷率由2002年的137.2/万,上升至2007年的244.2/万,并且一些其他的高发性地方性遗传性疾病如重型α-地中海贫血等也出现了较大程度的上升。

  强制婚检仍有法律依据

  王伟阳指出,虽然《婚姻登记条例》将“婚前医学检查”的规定取消,但根据《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教育,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还有《婚姻法》也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应当禁止结婚。

  他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下法服从上法原则,《母婴保健法》作为法律,其法律效力优于《婚姻登记条例》。因此,在《母婴保健法》没有修改更没有废除的情况下,推行婚前医学检查仍有法律依据。

  建议婚检纳入医保范围

  为此,王伟阳建议通过地方立法,将婚检作为结婚的前置条件,并实行免费婚检制度,所需经费由财政解决。

  兰茵则建议,把婚检划归计生部门,婚检费纳入新农合和城居医保的适用范围。

  省人大代表、中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主任医师袁勇则认为,婚检重在改变人们的观念,他建议将孕前检查也一并纳入医保的范围。

  签“保密协定”保护隐私

  因为担心婚检会再次流于形式,王伟阳建议,婚检部门要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做到人性化服务,让婚检真正成为人们自觉自愿的行为。

  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婚检手段,提高婚检医生的职业道德(包括隐私保护意识)。王伟阳认为,婚检环境要更具隐私性,婚检过程要规范,尤其是不要询问性史、孕史等较为敏感的问题。要建立严格的患者保密制度,以规范的书面协议方式对婚检结果予以严格保密。(薛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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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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