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子女因丧葬费起纠纷 母亲遗体被停百余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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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名子女因丧葬费起纠纷 母亲遗体被停百余天
2009年02月16日 09:10 来源:新文化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有句古话叫“入土为安”,表示人死后埋入土中,方得其所,家属方觉心安。但在九台市某镇一村庄,一位七旬老妇在去年10月末病逝后,其膝下8个子女却因老人丧葬费用及老人留下的土地问题发生矛盾。结果装老人遗体的棺木,一直被停放在其丈夫的坟边,遗体无法火化,因此也不能入土。

  现场

  因丧葬费用引发纠纷 老人的棺木停在田间

  昨日,大风降温,九台市某镇一村庄田地中一座坟旁,摆放着一口朱漆的棺木,外表用编织袋包裹着,在坟边上,还有一些烧纸的灰烬。

  据村民介绍,这口棺材从去年11月初就停放在这里。但在被问及具体原因时,一些村民却欲言又止。

  经多方了解,有村民说,棺木里躺着的是一位病逝的老太,今年70多岁,其老伴已去世。老太共有8个子女,其中5个儿子都在本村居住,3个女儿都嫁到外地。老人生前的最后一年是在三儿子处居住的,老人的7亩土地也是由三儿子耕种,但在老人去世后,三儿子跟其他兄弟姐妹因丧葬费用及土地问题发生矛盾,结果老人的棺木一直停放在其丈夫的坟前没入土。

  “实在是太不应该了,毕竟老人生养了他们,结果人没了却被停在地里100多天……”一村民说,“不管他们兄弟姐妹间有什么分歧,也应该先把老人的后事处理完再说啊!”

  老大老二称

  老三种老人的地 应承担丧葬费用

  随后,记者来到老太的二儿子家,对母亲去世后却一直未能火化一事,他找来大哥。

  老大表示,他们的父亲是在2006年去世的,当时他们几个兄弟姐妹每人拿了1600元给老人操办了丧事。之后他们也想将母亲接到几个儿子家居住,但老太太坚持独居,他们按月支付生活费。2007年,母亲被检查出胃癌晚期,几个儿子专门商量母亲“归伙”问题。

  后来经几番讨论,三儿子将母亲接到家中居住。在去年9月,母亲从女儿家回到三儿子家时,病情愈发严重,在去年10月30日病逝。

  “老三去年把我妈的地种了,除了粮食收入外,还有粮食直补款,这笔钱本应他出。”二儿子说,当时他们哥兄弟几人准备凑2000元钱,替母亲操办丧事,结果在母亲去世后第二天,三儿子就把棺木抬到地里去了,由于在农村有“立冬前不宜动土”的说法,所以老人的遗体一直没有火化下葬,于是这笔钱也就没凑。据二儿子介绍,当时老人还有几千元的积蓄也都留给了老三。

  据了解,立冬过后,兄弟几人再次商量此事时,他们因老人火化、雇车以及下葬等产生的费用应由谁支付产生了分歧。老三认为应该由几个子女平摊费用,但其余几人则认为应由老三一个人承担。由于双方各不相让,结果老人的后事就被搁置了下来。

  二儿媳还表示,他们曾对老三说过,如果平摊丧葬费用的话,老人的地也平摊,但被老三拒绝了。

  老三称

  这钱应大家平摊 如不行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找到了老人的三儿子,对于两个哥哥的说法,他也有一肚子的话。“当时商量老人‘归伙’问题时,就说好了母亲在谁那住,地就归谁种,在老人去世时,丧葬费用要大家平摊。”三儿子说,母亲患病时,给她看病、抓药还花了1800多元钱,“在母亲去世后,买寿衣、棺材等我还花了5730元钱。”老三说,“为了招待前来吊唁的亲友,我还特意杀了一口猪。”

  “马上就要开春种地了,老人的棺木也不能一直停在地里啊?”面对记者的询问,老三表示,他会再找到兄弟商量此事,“如果商量不出结果的话,我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因老人的四儿子和老儿子外出,3个女儿嫁到外地,昨日记者并未采访到他们,但据村里的知情村民说,目前,老人这8个子女中,其他7人都主张老三出丧葬费用。

  村支书

  已经多次调解无果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该村的村支书,关于此事,他表示曾先后两次去调解,还有一些家族成员和村民都去劝说,但终因兄弟几人各执己见,一直没有结果。对于老人的遗体一直被停放在地中,他感到非常遗憾,“在这种情况下,我说深了不好,毕竟我们是一个家族的,说深说浅了都不行。”

  村支书还表示,下一步他将继续对此事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他将联系民政部门处理,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兄弟几人早日将老人的后事处理完,让老人入土为安。

  律师说法

  放下分歧处理好老人后事

  吉林中吉律师事务所的王姝律师表示,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但此事不同于其他因赡养老人引发纠纷的特殊行为,此事,虽然在法律上并无规定有罪,但已经违背了我们民族的美德。

  王姝说,由于老人有一些遗产,根据《继承法》,这笔遗产应首先用于偿还债务,如果没有债务,则可以用于老人的安葬费用,如果不够,则子女应平摊丧葬费用。

  至于老人留下的土地的使用权问题,几名子女当时有口头约定,谁赡养老人谁就耕种这些土地,收入自然归他,但在老人去世后,按照法律规定,几个子女都有使用这些土地的权利,但前提是必须尽到为老人养老送终的义务,但目前这种情况下,村里视情况可以将土地收回。

  王律师表示,关于老人丧葬费用和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几名子女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他们应该放下分歧,先将老人的后事处理好,毕竟让老人早日入土为安才是子女最应该做的事。(邢阳)

【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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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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