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委员建议:提升“农家乐”档次 发展乡村旅游——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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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区委员建议:提升“农家乐”档次 发展乡村旅游
2009年03月05日 14:20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正在北京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香港特区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朱树豪4日告诉记者,他认为现阶段在内地广大乡村地区大力发展旅游业对解决“三农”问题大有裨益,他已就此问题提交提案,希望目前“小而散”的各地“农家乐”旅游项目能提升档次,促进贫困农村脱贫致富。

  “中国广大的乡村地区聚集了全国大约70%的旅游资源,乡土民俗、民族风情、田园风光、大规模农业生产等都是很好的旅游文化资源,”他说,“但由于缺乏政府主导的有序规划和大规模投资,目前中国的乡村旅游大多处于‘小而散’的状态,主要就是‘住农家院、吃农家饭、干农家活’等‘农家乐’项目,没有发挥乡村旅游应有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朱树豪告诉记者,以农庄度假和民俗节日为主题的乡村旅游,在欧美开展的历史已达百年以上。在一些发达国家,乡村旅游已具相当规模,并走上了规范发展轨道。“中国确定‘十一五’期间目标是,建成100个农村旅游特色县、1000个农村旅游特色乡。要真正在广大乡村地区把旅游休闲业发展起来,必须从整体规划、土地政策、投融资政策等方面进行综合配套。”

  为此,朱树豪建议,各地政府要把乡村旅游纳入总体旅游规划范畴之内,首先要完善发展乡村旅游的规划体系,并与当地区域规划、产业规划有机结合起来,避免各自为政、盲目开发,导致项目雷同、档次不高。“我认为有必要组织专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乡村旅游文化资源普查,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全国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来对各地政府进行指导。”

  如何确保乡村旅游持续有序发展,持久地发挥乡村旅游振兴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作用?朱树豪表示,应把乡村旅游规划和产业发展联动起来,逐步把乡村旅游过渡到旅、农、工、贸综合发展的产业化发展道路上,从而以旅游推动大规模的现代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发展。

  鉴于中国绝大多数农户资金不足,朱树豪建议完善发展乡村旅游的投融资政策,除政府部门统筹、批拨专项资金开发乡村旅游外,还应设法吸引包括外资在内的社会资金进入投资,并鼓励农民以土地、房屋或劳务等方式入股。(记者 茆雷磊)

【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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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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