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去而复返持过期牛奶索赔 超市疑其“调包”——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生活新闻
    顾客去而复返持过期牛奶索赔 超市疑其“调包”
2009年03月30日 14:18 来源:新闻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要么赔偿200元,要么就闹到食品监督部门或消保委去。近日,在蓝村路上的一家超市里,收银员孙先生碰到一个难缠的顾客。

  “他手拿一袋过期牛奶,很理直气壮的样子。 ”孙先生告诉记者,顾客是一名50多岁的男子,之前在超市牛奶柜台前徘徊了大概有15分钟,不断地翻动牛奶,然后买了几包牛奶走出了超市。谁知大约过了十多分钟,这名顾客又返回超市,而且从塑料袋里拎出一包牛奶,说是过期牛奶,要投诉超市。

  “我当时就懵了,自己明明检查过两遍,怎么会有过期牛奶摆在架子上呢? ”但任凭孙先生百般解释,那名男子并不肯接受。

  随后,超市店长赶来,提出愿意退一赔一,再多给顾客一包牛奶。但那名顾客仍然不愿意就此罢休,并提出要超市赔偿他200元,否则就要把事情闹到食品监督部门或者去消保委去投诉。

  “最后协商了近一小时,店长同意赔偿那名顾客50元,才把事件平息。”孙先生告诉记者,那名男子是在走出超市后再来投诉,而且之前在超市里的种种举动让人生疑。 “很可能是碰到阿诈里了,他把新鲜牛奶用过期牛奶调包后来投诉我们。”孙先生无奈地表示,因为超市并没有确凿证据,最后只能吃了一个哑巴亏。 (钱朱建)

【编辑:陈薇伊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