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清明,广州市内各大拜祭场所迎来拜祭高峰。然而对于不少为先人选择树葬和海葬这种环保方式的市民来说,他们却遭遇了拜祭尴尬:由于树葬不能标记,难以找到先人安葬的树木所在;海葬难以在清明实现海祭,后人无从寄托哀思。据《信息时报》昨日报道,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于市民的这些忧虑给出了回应:关于海葬,殡葬服务中心一方面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维护现场拜祭秩序,另一方面由于时值旅游高峰期,难以联系到合适的船务公司。关于树葬,解释是按照殡葬改革新方法,是不能做任何标记的。
这些回答难以让人满意。对于中国人来讲,祭祀逝去的先祖是一件大事。“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对于寻常人家,基本不会有“戎”这样的大事,但“祀”却是少不了的,“祀”对于中国家庭而言,主要就是祭拜祖先。祭拜祖先这件事,本身就是以特定的形式来表达哀思的内容,形式是绝对重要的。作为祭拜者而言,一定要想方设法把这个形式做到最大限度的完善,自己的思念之情才能够最大限度的表达。因此,在亲人骨灰安葬的那棵树下供奉祭品,在亲人骨灰撒向大海的那个地方撒一些鲜花,绝不是无关紧要的问题。生者对逝者的心意能否圆满地表达,逝者能否得到尊重,生者的心灵能否得到慰藉,这些环节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这些环节缺失了,无疑会令这些祭拜者感到遗憾,或许还会造成心灵上伤害。
本来,树葬、海葬这些形式,是针对传统的安葬方式耗费资源过多,有关部门提倡的节俭、环保、文明的安葬形式。在土地等资源日益稀缺的背景下,是值得推广的。应该说,愿意以树葬、海葬的形式安葬遗骸,表明逝者及其家人都是非常开明的,他们的行为,对易风移俗起到了引领作用,事实上是对社会的一种贡献,社会当然应该善待他们的贡献。尤其是相关部门,应该在细节上完善对于树葬、海葬的服务,让祭拜者和逝者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安慰。这样,树葬、海葬才有示范效应,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这种安葬方式。
遗憾的是,有关部门的做法及回应让我们再次感受到权力机关和垄断部门的疏阔和傲慢。“按照殡葬改革新方法”诸如此类的回答等于没有回答,等于是说“因为不让标记,所以不让标记”,完全不是以理服人。拜托,请多费几句口舌解释一下所谓新方法为什么不让标记好不好?即使上面有规定,如果不合理,难道不可以作一番呼吁,要求改变之?至于难以联系到“合适的船务公司”云云,也完全是应付之语。只要有关部门把这事放在心上,积极组织,付给合适的劳务报酬,我就不相信找不到愿意承担这件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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