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大学城跳楼替儿讨赔偿 保卫科称无理取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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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父大学城跳楼替儿讨赔偿 保卫科称无理取闹
2009年04月24日 09:55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4月23日)上午10时许,53岁的白发老人关次彬爬上大学城广东工业大学综合楼的4楼,做着跳楼的姿势,他试图以这样的方式向对方“施压”。楼下,他的妻子、亲戚聚集在一起,哭声和吵闹声嘈杂。老人最终被赶至现场的消防和警察救下。

  这已不是老人第一次在相同地点上演这一幕。广东工业大学保卫处翁处长介绍说,老人以及其家属“没有医疗费,就屡次来学校闹事。简直是无理取闹。”每次都拉着横幅,散发传单……

  老人缘何跳楼?何以选择大学城?

  事情的缘由发生在2008年12月26日。一场车祸发生在番禺大学城外环西路南亭村口。这一天的上午8时50分左右,广东工业大学老师郭维喜和同事开着一辆大众的私家车赶往大学城开会。惨祸发生在瞬间。突然,一辆摩托车杀至眼前,它从南往北,撞上了自西向东行驶的私家车。摩托车上的男子撞上私家车的左轮后,弹到挡风玻璃后倒地。随后,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

  这是记者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双方的表述还原的事发过程。车上的男子叫关浩伟,24岁。广东省中医院的医院病历显示,“关浩伟左侧胫骨中段粉碎骨折,左侧腓骨下段骨折,右侧内踝横断骨折。”

  由番禺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关浩伟驾驶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违反了相关规定,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同时,交警还认定,郭维喜驾驶机动车超过了该路段的最高限速,“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应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郭老师向记者介绍说,事发后他和同事立即报警。他先筹集了1万3千元交至医院,供伤者治疗费用。此后,他还多次委托律师前后向医院交付了5万4千多元的医疗费。

  “确实尽了最大努力,我也是向别人借的钱。” 郭维喜说。郭维喜的律师称,事后委托人包括修车在内产生了1万3千多元的费用,按照交警判定的“三七”责任,对方也应该负相关责任。而委托人并没有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分院。裹进被子的关浩伟在沉睡,“出事后他变得越来越爱睡觉了。”守在床边的女朋友神色黯然。

  记者了解到,除了郭老师已经支付的5万4千多元的医疗费,目前关浩伟还拖欠着医院4万多元的医疗费,而这正是老人选择到大学城跳楼的初衷。

  突发速评:

  这是一场跳楼秀,也是一个困局。

  如果用事实说话,这场纠纷谁的责任该谁担,责任划分很明确。而所谓的"弱者",用在他看来能选择的最为低成本的方式维权,却不知自己同时已经触犯了法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老者已经妨碍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甚至损害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对方完全可以诉诸法律。而事实上,当事人往往会选择息事宁人。直到成本变得难以承受为止。

  上演跳楼秀的人,往往都是陷入了种种的社会问题困局,需要人们的援助。但是一切合法的权利,必须以合法的方式来维护。靠跳楼秀来维权,是行不通的。(张鹏)

【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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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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