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18岁“变心”未婚妻 称头脑发热不能自已——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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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杀18岁“变心”未婚妻 称头脑发热不能自已
2009年05月13日 08:33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也许我们之间是因为她年龄太小……我希望大家对感情要懂得放弃。”33岁的赵显文抽泣着断断续续地说。因为对18岁的未婚妻移情别恋不满,赵显文持灭火器将其杀害。昨日,赵显文在二中院受审时表示忏悔。

  2007年4月,赵显文在老家经人介绍结识了尚未成年的女孩小王,同年6月两人订婚并同居。2008年7月,18岁的小王到京,随后赵显文跟至北京。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9月18日18时许,赵显文在通州区一服装店找到小王,二人发生口角,随之又与赶来的小王在京的新男友苑某发生争执。苑某离开后,赵显文持插棍锁及灭火器先后猛击小王头部数下,致其死亡。事发后,赵显文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庭上,赵显文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未提异议。他说,他和小王订婚同居后两人感情很好,并打算等小王到结婚年龄后补办手续。但后来因自己上网、打麻将,两人经常发生矛盾。在一次争吵中,他动手打了小王。随后小王带着赵显文的10000元到北京找同学散心。

  赵显文说,案发当天,他是想劝小王回家,“没想到她在北京又找了一男友。我恨她,也恨那男的,我脾气上来,头脑发热,就控制不住自己了。”

  小王的家人提出了40余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赵显文表示愿意赔偿。庭后他写下书面证据,同意用在老家经营的眼镜店抵偿。

  昨日法庭未当庭宣判。 (记者朱燕)

【编辑:段红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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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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