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专卖店未必“专一” 品牌消费须留意——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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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消协:专卖店未必“专一” 品牌消费须留意
2009年06月22日 09:12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专卖店特别是冠名为特定品牌的专卖店,是指销售专一品牌产品的经营场所。在许多崇尚品牌消费的消费者看来,到品牌专卖店消费意味着品质和质量保证。

  然而,受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一些品牌专卖店经营者面临诸多经营困境,部分原本“专一”的转而额外做起了“杂牌”产品的生意。如果经营者未尽到善意提醒义务,消费者又疏忽大意,品牌专卖店买到杂牌货并不奇怪。

  山东消费者李女士在某品牌羊毛衫专卖店购买了一件羊毛衫,回到家里才发现所买羊毛衫并非专卖品牌。天津消费者王先生在某品牌家具专卖店为新房添置新的家具,入住新房时才发现家具中的沙发和茶几并非专卖品牌。奔着品牌而去,却消费到“杂牌”,产生消费争议是必然的。

  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目前,按照我国相关法规,只要经营者所经营的产品不超出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专卖店不一定非要做到“专一”,专卖与否是企业自主经营行为。消费者在专卖店购买特定品牌商品时,要仔细查验产品标签或说明书,对是否符合特定品牌的质量要求进行常规确认。一旦发现专卖店以专卖为幌子,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消费欺诈的,消费者可以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记者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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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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