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岁瘫痪老人被拒儿子门外22小时 女孩流泪喂饭 (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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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岁瘫痪老人被拒儿子门外22小时 女孩流泪喂饭 (2)
2009年07月10日 08:52 来源:东南快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丢下母亲的大儿子找到了

  昨日一早,记者就赶到该小区,发现老人依然躺在804室门口。

  “一晚上没人开门,她大儿子走的时候留下了电话,你们要不要打打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

  电话里,老人的大儿子陈桃(化名)告诉记者,他赡养老人10多年,去年年底让他二弟赡养半年。但是,前日他二弟把老人送回老家时,老人身上长满了疮。“老人我养了十几年都好好的,他养了半年就养的全身长满疮,他怎么当儿子的?”陈桃说。

  当天下午,陈桃就带着老人来找他二弟,没想到弟弟就是不出来见他和老母亲,他被逼无奈,才将母亲“丢”在弟弟家门口。

  “我把老娘放在他门口,看他怎么说。”陈桃说。

  “天这么热,一般人在室内吹风扇都热的不行,你把老娘丢门口一天一夜没人管,你于心何忍?”记者对陈桃说。电话那头沉默了,过记者的劝说,陈桃同意来福州看望母亲。但他说自己在闽侯南通交通不便,希望记者能够前往闽侯接他。

  记者当即兵分两路,一路留在社区看护老人一路驱车前往南通接人。

  弟弟店门紧闭不接电话

  陈桃告诉记者,弟弟在金山开了个家具店,经济条件不错。既然在家里找不到人,他想到店里去找找看。

  昨日下午3时许,我们来到弟弟陈明(化名)开在金山的家具店。这次我们还是吃了闭门羹,店门关得严严实实的。

  周边的商家说,陈锦明的家具店已经关门两天了,谁也不知道他在哪。我们按照家具店的招牌上留下的号码打了过去,一连打了5、6个,始终没人接听。

  “去见见你母亲吧,天这么热,不知道老人受得了不。”记者对陈桃说,他点点头同意了。

  民警差点把她变“三无”

  当陈桃到河南社区时,110的警车、120的急救车已经把老人担到了车上。在我们去接陈桃时,民警和社区的工作人员一直在为老人忙碌。

  天气越来越热,二儿子的家门始终没有打开,大家也越来越焦急。

  “再拖下去,老人的身体肯定受不了,一定要想办法先送医院。”南街派出所一位民警说,可是按照规定,他们只能把无家属,无固定住所,无职业的“三无”老人送进医院急救或者送入养老院。

  “但老人现在这情况,不知还能不能撑到那个时候。”民警很为难。为了尽快把老人送往医院,只能先在老人的资料上填上“三无”。社区工作人员也商量决定,为老人签署担保书,将她送往附近医院诊治。

  经过民警、居委会、物业的劝说,陈锦桃同意:“先把母亲送医院救助,回头再找陈锦明算账。”

  社区给老人担保就医

  为了保障老人的安全,前晚,社区居委会治安主任一直留在老人身边陪伴,直到凌晨1点左右才回家休息。之后,社区和物业又派出保安整夜留在老人身边照料,给她喂食一些食物和水,直到昨日中午才离开。

  “福州这么热,这样让老人呆下去迟早会出事的,经过讨论,我们还是决定为做老人担保,将老人先送进医院,救人要紧。”昨日下午,居委会为老人签署了担保书,将她送往附近医院诊疗。

  不过,随着陈锦桃愿意为母亲垫付医疗费用,老人不是“三无人员”,不用社区签保书,是由自己的儿子送医,也算是老人之幸。

  面对不孝子法律有话说

  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王律师表示,对于老太太的情况可以请福州市妇联帮忙调解。

  如果经过调解,陈先生仍然不愿执行自己赡养母亲的义务,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立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 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老人可以儿子涉嫌遗弃罪到法院向陈先生提起法律诉讼。

  若老人没有提起诉讼的能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单位或个人 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妇联可以为老人提供一些有利条件支持老人起诉,如为老人寻找一名代理律师等。

  福州市妇联维权部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社区居委会可以为老人指定一位亲属代她提起诉讼。如果老人需法律援助,可以让她到所在社区开一张经济困难的证明,带上身份证到妇联申请法援。妇联愿意全力配合。

  最大的善举是赡养老人

  这是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事件:对老人弃之不管的,却是一个潜心向佛的信徒,每天不忘一炷香!佛道要求积德行善,而赡养老人,既是法定的责任,也是道德准则,对老人弃之不顾,善从何来?如此拜佛,若佛祖有知,不知又作何感想?

  积德行善,要从身边事做起,首先是孝顺,照料老人生活所需的经济上的开销,更多的要有精神负担上的承受。这种承受程度体现了子女尊老敬老、知恩报恩以及承担家庭责任的程度。抛弃老人的原因不在于无“钱”,在于无“情”。

  且不管有什么理由和苦衷,把老人当成“负担”弃之不管,都是违背了道德和法律的行为,是应该谴责的。“羔羊有跪乳之恩,鸦雀有反哺之义”,传统美德不可弃,毕竟我国已经步入老龄社会,而我们都有步入高龄,生活不能自理的那一天。此时不尽孝道,却靠烧香“行善”,老来哪有善果?佛道不是讲因果报应的吗?

  当然,佛还对有过失者持宽容态度,提倡“回头是岸”。希望老人的孩子承担起责任,马上把老人接回家中,尽心尽力照顾好老人,让老人安度晚年。这才是最大的、最近的善举。(记者 肖彬 桑莹 陆乙鑫)

【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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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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