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岁半女童幼儿园遭老师虐打 脸部淤伤达7处(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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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岁半女童幼儿园遭老师虐打 脸部淤伤达7处(2)
2009年07月17日 07:52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孩子:见陌生人就哭

  昨天,记者在林先生家里看到这名可爱的小女孩。她的左右两边脸有很明显的淤伤,显嫩红色,手臂上也有淤伤。看淤痕的形状,应该是被人用指甲掐出来的。看见记者是陌生人,这名小女孩“哇”一声就大哭起来,把头紧紧地埋在了林先生的胸口上。“君君之前很开朗,并不是这样的,就是被老师打后才变成这个样子。” 林先生表示,这两天君君不肯睡觉,不肯吃饭,很容易就不停地哭。

  据了解,当天晚上林先生就马上带君君到医院就诊,医生表示孩子的外伤痊愈只需一段时间,但按目前的情况来说,孩子所蒙受的心理阴影是非常大的,怎么样使她摆脱阴影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

  质疑

  孩子脸部的伤是从哪里来?

  事发的文思康城幼儿园位于禅城区世纪康城小区里。该幼儿园为连锁私人办学,在当地市民中的口碑一向很好。据林先生表示,该幼儿园的学费较贵,每个月要交1600多元。

  林先生称,幼儿园小班一般每个班均只有十几个小孩,班里专门设有两名教师,两名保育员。

  不过,后来林先生想找到谢老师声称的与君君打架的孩子,来证明谢老师的说法,可是园内多名教务人员均表示不知情。对于君君受伤的原因,林先生还一直存在着疑惑:虽然谢老师称是为学生夺玩具时误伤君君,但这也只会是手部被掐伤,那么君君脸部的伤是怎么来的?

  进展

  警方昨天已介入调查

  昨天下午,林先生到澜石派出所立案,幼儿园的园长以及谢老师都被传召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立案后,警方带君君到医院验伤,至记者发稿时止,仍未出验伤结果。

  因园长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记者后来打通了谢老师的电话,谢老师承认确有此事,但却被一名女子打断,后来谢老师便称在接受调查把电话挂掉了。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律师

  构成轻伤要担刑事责任

  对此,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发表示,如果经验伤,君君的伤势构成了轻伤,那么打人的老师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没达到轻伤,警方可以采取治安拘留15天。

  关于民事赔偿的问题,小孩受伤后产生的医药费、检查费、小孩家长的误工费,还有小孩受惊后的精神损失费,这都是事件为林先生所带来的损失。林先生完全可以提出民事诉讼,把学校跟老师告上法庭,让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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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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