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前竟将374万元送前妻 遗孀不满告上法庭(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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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去世前竟将374万元送前妻 遗孀不满告上法庭(2)
2009年07月29日 14:40 来源:新闻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 去世前巨款给前妻

  办完了老杨的身后事后,伤心的陈琴开始整理丈夫的遗物,意外发现丈夫的股票账户里曾经有过400多万元。更让她觉得晴天霹雳的是,丈夫在生前秘密将其中的374万元转进了李小妹的账户,转账时间正是她和老杨吵架回娘家的时候,这对陈琴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

  陈琴要求李小妹归还钱款,但遭到拒绝。在多次追讨无果的情况下,陈琴诉至法院,要求李小妹返还374万元,其中的一半187万元归陈琴所有,另一半则在陈琴、蓉蓉、杨父、杨母、杨雷之间依法分割。除了陈琴,老杨年迈的父母和继女蓉蓉也作为原告参与了这起诉讼,老杨的儿子杨雷只愿以第三人出庭。

  [庭审纪实]

  - 遗孀前妻法庭争财产

  2009年6月8日,松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陈琴称,这笔钱是她和老杨的夫妻共有财产,根据法律,处分共有财产须经共有人同意,但老杨生前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李小妹的行为没有征得她的同意,属无权处分,要求返还374万元。

  老杨的父母和蓉蓉表示同意陈琴的看法,并要求参与遗产分配。作为第三人的杨雷则认为,这374万元是父亲生前赠与母亲李小妹的,应归母亲所有;但如果法院认定系争钱款有部分属其父亲遗产,则要求参与遗产分配。

  李小妹称,前夫老杨确实将374万元赠与她,从陈琴与老杨的夫妻关系形成时间及双方的实际收入来看,该笔钱款并非陈与杨的夫妻共同财产;相反,部分钱款属李与杨的夫妻共同财产。她虽然与杨离了婚,但在他生病期间对他进行了悉心照料,杨将374万元赠与她,是出于对她的愧疚、感激、补偿等因素。况且,杨雷是老杨唯一的血脉。

  考虑到诉讼各方都是家庭成员,法官多次组织调解,但谁都不肯让步,最终没有达成调解协议。

  - 法院认定各享有一半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未作约定,则除了某些特定的财产属夫妻一方财产外,其他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没有证据表明陈琴和老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作了约定,系争财产也非婚姻法规定的应属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且李小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系争财产有部分属老杨与其的夫妻共同财产或系争财产存在合法性问题。故法院认定这374万元是陈琴与老杨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187万元应返还给陈琴。

  至于老杨对其享有的另一半财产的处分有效,不应作为遗产在老杨的法定继承人之间分割。

  杨父杨母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和其他收入,也没有证据表明老杨曾为二老留下遗产。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法院酌情判定李小妹从所获赠与财产中补偿二老10万元。

  最终,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李小妹返还原告陈琴187万元,补偿原告杨父杨母10万元。

  案件判决后,双方都没有提起上诉。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法官点评

  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财产会越来越多,财产处置的矛盾也会越来越大。像这样的再婚家庭财产纠纷,近年来呈上升趋势。

  不可否认,有些再婚者有了前一次婚姻失败的阴影,往往对新家庭的另一方存有戒心,在感情和经济上会有所保留,财产问题就是这种复杂关系的综合体现。

  因此,与其大家对簿公堂,不如在再婚时对财产作出适当约定。预防工作先做好,避免日后发生纠纷。(通讯员 陆晓晴 晚报记者 祝玲 报道制 图 邬思蓓)

【编辑:陈薇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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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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